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周村区ZH0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淄政字〔2023〕87号

 

周村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淄博市周村区ZH0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周政发〔2023〕86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市周村区ZH0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区要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严格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要严格落实规划中确定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

四、要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停车、日照间距等要求,养老设施、幼儿园、绿地等要与居住区同步建设,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五、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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