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淄政字〔2024〕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要求

做好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要坚持全域统筹,强化区县协同,通过科学供地,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和城市承载力,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877.391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住宅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634.236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2.04%。其中:产权住宅用地524.008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10.2286公顷。

2.商服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165.769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76%。

3.工矿仓储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1345.678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6.77%。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183.7205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6.38%。

5.交通运输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442.452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5.38%。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92.333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21%。

7.特殊用地。2024年度计划供应13.200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46%。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供地计划主体责任,与土地储备工作做好衔接;要强化供应计划执行,落实储备、供地时序,统筹推进供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影响评估、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科学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

 

附件:1.淄博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淄博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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