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访局
标题: 淄博市信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004215324M/2020-50126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信访局

淄博市信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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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着力打造阳光信访,不断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调研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信访舆情,对涉及信访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信访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主动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调研科

二、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信访工作落实情况。围绕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法治化建设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相关重点任务,实事求是及时公开并做好解读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调研科

2.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四带头、六公开”(带头公开岗位责任、带头公开服务事项、带头公开办结时限、带头公开考评体系,职能职责公开、流程环节公开、办事要件公开、负面清单公开、办结时限公开、“一事一议”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实效。

责任单位:各科室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工作程序,规范答复内容,依法告知救济途径,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正常信息需求。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三、推进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提高信访工作效能

加快推广“最多访一次”做法,使信访群众及时了解反映问题去向、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移动端信访普及率,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更快捷地查询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综合调研科接访科、办信科、网上信访工作办公室督促查办科

四、不断提升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提升在市政府网站上信息发布的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规范在市政府网站上信息发布的管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调研科

2.用好微信、今日头条等新政务平台。充分发挥微信、今日头条号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会议关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个政务平台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负责

3.健全完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

责任单位:办公室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理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带头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增加和优化主动公开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开展相关培训,增强全局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及时规范准确答复申请人。

责任单位: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