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访局
标题: 淄博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004215324M/2022-53231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信访局

淄博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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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20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不断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8号)任务分工,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第152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任务举措。综合调研科

2.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重点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解读宣传工作,通过图文、微视频、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载体,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综合调研科、市信访综合服务中心)。

3.推行政策决策公开透明。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各业务科室)

4.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围绕群众、企业办事需求和关注热点,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办公室)

5.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严格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2 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深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方式,运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解读,确保政策解读效果。(信息制作科室)

6.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转为主动公开的,实时在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标注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的,选择恰当公开放式和范围进行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服务理念,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办公室)

7.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公务员招考等信息,确保完整准确。(办公室)

8.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民互动、微信公众号留言板等渠道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严格按时限办理回复,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公室、市信访综合服务中心)

9.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确保按期回复。认真落实法律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回复质量和效率。(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0.紧扣任务落实强化保障措施。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