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淄裁办党组〔2020〕9号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二届六次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强化政治思想引领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坚如磐石的定力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全年学习教育计划的安排,持续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和贯彻,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规定》和《条例》的基本内容,结合仲裁工作实际落地落实。

(二)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措施清单并抓好落实;注重抓好廉政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廉政专题学习2次以上;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2次以上。

二、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部署安排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内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谈话2次。

(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量化工作任务,成立考核小组,对纪检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真正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

(一)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要求。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淄博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十二项措施》。领导干部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下,持续抓好“中梗阻”专项纠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处理,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重点加强财务支出内部审批。坚持事先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全市公务卡使用规定,所有支出都要求清单化、明细化。安排财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财政系统组织的教育培训,熟练掌握财经纪律各项制度规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强化源头管控效能。

四、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家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

(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资金资产、立案办案、大额支出项目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公开办事办案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四)落实执行好以《廉洁规范办案八项禁令》为重点的各项办案规章制度,将廉洁办案内容作为仲裁员培训的必修课程,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规矩纪律意识,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快捷处理。

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既注重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又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借事业单位改革之机,突出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和艰苦奋斗老黄牛型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确保应报尽报,没有遗漏。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发挥好档案管理在干部选拔使用中的前置作用。

六、全力支持纪检部门依规履责

(一)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尤其是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驻在部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淄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日”监督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细化工作职责。

(二)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四项联系制度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取得派驻纪检组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对纪检工作进行指导,不断提高仲裁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三)定期调度听取本单位责任科室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加强工作规范和业务指导。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说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中共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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