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李树国等2名同志职级任职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2370300493228176R /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5-16 | 发布机构: |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淄裁办党组〔2020〕15 号
关于李树国等2名同志职级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机关党支部:
按照《淄博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职级公务员选拔任用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决定:
李树国同志任四级调研员;
张培梓同志任四级调研员。
任职时间自2020年4月16日开始。
中共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2020年5月15日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2020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