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标题: 淄博仲裁办2023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索引号: 12370300493228176R /2023-54143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仲裁办2023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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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的服务质效,结合我办仲裁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仲裁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

1.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2.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3.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密知识和制度的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案例,提高保密意识。

4.针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政策解读、经验交流、答疑解惑。

5.学习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培训方式

1.采取专题教育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通过学习讨论,提升工作水平。

2.采取日常学习的方式。引导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日常学习,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加入干部教育计划。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

2.提升工作质效。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培训后,每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有深入了解,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的服务质效,结合我办仲裁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仲裁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

1.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2.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3.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密知识和制度的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案例,提高保密意识。

4.针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政策解读、经验交流、答疑解惑。

5.学习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培训方式

1.采取专题教育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通过学习讨论,提升工作水平。

2.采取日常学习的方式。引导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日常学习,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加入干部教育计划。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

2.提升工作质效。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培训后,每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有深入了解,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