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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发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办理流程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4-55010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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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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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董娜)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流程,通过“一站式”服务简化申请流程,极大提升居民申请的便利性和效率。

通知明确,有电梯加装意愿的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书面意见,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即具备启动条件。对个别有异议的业主,可通过街道、社区牵头组织协商,妥善解决问题异议。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外,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编制加装电梯方案,并在拟加装电梯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为了简化居民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时效,我市将按照《淄博市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标杆场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要求,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可加装电梯的明确意见。

老楼加装电梯是近年来讨论城市治理绕不开的一个话题,承载着许多居民的热切期盼。考虑到电梯后期维保工作,通知中规定,实施主体应委托小区物业负责电梯运行管理,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质保期内由安装企业维保,期满后由物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保。电梯运行管理费用按淄博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zbnews.net/content/2024-10/22/content_3153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