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
  • 基本信息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
  1.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00 下午:17:00:00
    联系电话: 0533-3184086
    通信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传真电话: 0533-3181575
    邮政编码: 255030
  2. 法定职责
    (一)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二)组织、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案件侦破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3. 领导分工
    • 姓名:杨溯易
    • 职务: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 分工: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 姓名:梁文胜
    •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
    • 分工:分管人事科、发展规划科、帮扶科、机关党委。
    • 姓名:刘元忠
    •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分管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监督检查科。
    • 姓名:张振蒙
    •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分管秘书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姓名:宋作华
    •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分工:分管法规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 姓名:马超
    •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 分工:协助梁文胜同志分管帮扶科,协助张振蒙同志分管乡村建设促进科。
    • 姓名:刘淑艳
    • 职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淄博数字农业农村研究院院长
    • 分工:主持淄博数字农业农村研究院工作
  4. 内设机构
    名称: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牌子)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査、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牵头工作。负责局(委)机关教育网络设备安全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事务。
    名称:组织科
    职责: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和市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学校)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名称:人事科(挂教育人才工作科牌子)
    职责:
    负责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处罚。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名称: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科
    职责: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市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全市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网络宣传内容安全工作。
    名称:政策法规科
    职责: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教育调研工作。
    名称:财务科
    职责:
    承担局(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直属单位(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名称:基础教育科
    职责: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负责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名称: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
    职责: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发展职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配合省教育厅落实高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
    名称: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职责: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禁毒教育。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军训工作。
    名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职责:
    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名称:安全管理科
    职责:
    负责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部门许可的各类培训机构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在校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所属高等院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驻淄高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
    名称:发展规划科
    职责: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对直属单位(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名称:学前教育科
    职责: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负责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监督办园行为。参与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名称: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挂市教育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民办教育科牌子)
    职责:
    承担面向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负责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民办学校办学监督管理工作,全市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名称:机关党委
    职责:
    负责局(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5. 直属单位
    名称:淄博市国防动员服务中心(加挂淄博市民兵训练基地、淄博市国防动员综合训练教育基地牌子)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06号
    联系方式:0533-2722821
    职责:
    为全市国防动员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具体负责市级人防警报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市级国防动员信息网络和人防指挥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市级人防设施平战结合管理;市级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基地日常训练、业务培训和教育实践任务的综合协调、组织保障;市本级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技术指导;市本级国防动员领域监督检查的服务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