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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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423Q/2013-5106609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3-03-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本报告由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3;电话(传真):0533-3183622)。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淄博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监察、法制等部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区县、镇办和各级政府部门也都调整充实了相应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5月1日《条例》实施4周年之际,常务副市长刘晓在《淄博日报》发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署名文章,在全市范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二是调整公开主体,明确公开范围。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市政府重新将36个政府部门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同时将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电公司等37个公共企事业单位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区县、镇办也都相应调整明确了责任主体。按照职能不同,各主体单位分别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中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
三是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积极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推进作用,各区县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均成立或指定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形成了市、区县、镇办三级配套联动的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
四是调优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本着“精干、专业”的原则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底,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达到981人,其中市级229人,区县752人。1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举办了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参训160人。区县及部门全年组织培训106次,参训4526人次。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重新调整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新版网站11月19日上线运行。区县、镇办及各级政府部门均在政府网站建设了公开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信息更正、公开申请、监督信箱等栏目,各类政府信息在平台集中公开,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获取。
二是新闻发布会实现经常化、规范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和各部门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实际及时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等信息得到及时发布。
三是扩大市政府公报发放范围。市政府公报为月刊,主要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信息,2012年每期免费赠阅已达6600份,覆盖全市3000家骨干企业和所有市直部门、区县、镇办和村居。
四是加强信息查阅服务场所建设。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单位资料室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469处,配备了一批查询微机和触摸屏,并在主要路口、出租车和公交车上设置了一批电子显示屏,随时向市民发布信息。
五是通过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在市电视台开通了“政务信息”频道,开设了《时事直通车》栏目,在市电台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每周邀请1-2个市直部门上线与听众互动,宣传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其文字内容也及时在《淄博日报》刊发。
六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和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认真办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较好地满足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特殊需求。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了《淄博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淄博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淄博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市暨区县政府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9月份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对全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没有因信息公开造成的失泄密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54条,比上年增加35%,其中市政府及各部门公开16552条,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15513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4289条。
(二)主动公开范围。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5个方面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主要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各类城市规划等方面的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涉及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大病救助、退伍安置等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涉及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教育收费等教育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涉及基本养老金、伤残津贴、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其他公众关注的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主要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救助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审计方面的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主要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主要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草案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较上年增加145%,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安置、征地款项拨付、电视广告宣传以及人事任免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受理的22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5件,不予公开3件,其它情况4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过程中,未出现任何收缴费用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市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纠错2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总体上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在:没有理清本部门的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重点,没有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量不足。表现在: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工作任务相比工作人员整体偏少,且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具体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及时,影响了工作持续开展。
2013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使各级各部门切实从依法行政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履行法定义务的层面给予足够重视。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适应随《条例》深入实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的新形势,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重点配备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使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有章可循,运行规范。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3年2月25日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市人民政府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6354 |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552 |
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15513 |
3.镇、办公开信息数 | 条 | 4289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22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12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6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22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5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3 |
4.其他情况 | 条 | 4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2.纠错 | 件 |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3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1 |
2.纠错 | 件 | 2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2.纠错 | 件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81 |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73 |
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89 |
3.镇、办门户网站 | 个 | 19 |
九、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 期,份 | 12,79200 |
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个 | 16 |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469 |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74 |
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311 |
3.镇、办 | 个 | 84 |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55085 |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2326 |
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29638 |
3.镇、办 | 次 | 23121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981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300 |
(1)市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53 |
(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191 |
(3)镇、办 | 人 | 56 |
2.兼职人员 | 人 | 681 |
(1)市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176 |
(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357 |
(3)镇、办 | 人 | 148 |
十四、全市各级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次 | 106 |
十五、全市参加学习培训人次 | 人次 | 4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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