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淄博市城区学校周边停车难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375
建议人: 韩芳
主办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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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淄博市城区学校周边停车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普及率越来越高,家长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学校门前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导致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行不畅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并结合近期工作,印发《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排查摸底和集中清理整治的通知》,就提案中涉及的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路段交通拥堵,车辆违规随意停放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尽快落实整改。

近年来,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持续关注校园交通安全,千方百计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一是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教育、交通、城管等部门研究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题研究,并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门汇报,提出了对全市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的情况进行了一是设置“护学岗”,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克服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在城市主干道临路校园门前共设置护学岗156处,安排交通民警和交通协勤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护送学生,指挥疏导车辆,确保了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二是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排查摸底。依据《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对576所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摸清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防护隔离、停车泊位、视频监控等设施情况,逐一登记造册,逐项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进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是整治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勤务进行重点安排部署,组织交通民警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酒后、无证、无牌、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校园周边道路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增设禁止停车、限速标志、人行横道、禁止停车网状线等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校园周边通行秩序。在部分校园周边设置卡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等科技装备,严查超速、违法停车、违反标志标线、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加。四是强化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民警到学校为师生上交通安全宣传课、摆放展板、播放视频,经常性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持续6年开展“小手拉大手,平安六加一”,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市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提案中提出的“关于改善市区中小学校门口上下学交通拥堵的提案”,我们非常赞同。根据提案有关要求,结合我们的工作职责,下一步,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提案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组织人员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禁止掉头、禁止停车等交通标志,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二是继续在城市主干道设置护学岗,并推动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等方式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疏导交通。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三是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调整勤务安排和岗位设置,适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卡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切实提高对校园周边道路的管控效能,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大力推动公交助学。协调公交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增加开班次数或增加上下学临时专线,吸引更多学生和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五是加强新建、改建学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目前,交警支队起草了《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单独配建的学校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待市政府出台办法后,我将将按程序加强对新建学校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的现象。

建议:市政府从创建文明城市,维护停车秩序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学校周边停车难综合治理工作。 1.是在已建学校周边对各类行政服务场所,商业街周边合理规划停车位。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惩罚力度,引导市民按规定停车。 3.学校周边的各类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除提供夜间开放服务,建议在早晨8点以前提供开放停车位服务,不影响行政单位正常8点半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