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力推进智慧交易 构建利企便民服务新格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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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3103997747/2021-513347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近年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秉承利企便民的服务情怀,把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大势,科学谋划,先行先试,攻坚破难,持续提升智慧交易提升工程,在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面取得了亮眼成果、展现了硬核担当,构建了利企便民的服务新格局。
一、提升“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境界,高点定位擘画发展蓝图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宽广的工作视野、强烈的使命担当、精准的趋势研判,充分调研论证,坚持“一步到位”,高标准建设市区县一体化平台,积极推动政策体系完善,持续优化交易服务标准,打造了利企便民的服务格局。一是建设市区县一体化平台。立足组群式城市特点,坚持以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统筹推进市中心及7个分中心的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网覆盖”,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区县一体化交易平台,被确定为2019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建设试点,为推进公共资源智慧交易提供了平台基础。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起草并推动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意见》,对深化交易平台建设进行了系统性规划设计,为推行智慧交易提供了政策支持。持续完善业务交易规则流程,定期清理相关政策文件,流程便捷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优化交易服务标准。着力提高交易服务标准化水平,根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试点工作部署,按照横向涵盖交易类别、纵向贯通服务流程的架构,制定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于2020年12月正式发布,为省内首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地方标准,填补了我省行业空白。依托市区县一体化平台体系,全面实施地方标准,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四是深化平台互联互通。主动接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交易数据实时上传;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实现互联互通,交易实施更加透明高效。
二、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蹚出“智能化+”发展路径
建设智慧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既无成熟经验可借鉴,也无既定模式可遵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攻坚精神,凭借“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劲头,把握网上开标、智慧评标等关键环节,在不断尝试中蹚出了建设智慧型交易平台的新路径。一是推进全过程交易电子化。积极推进平台功能前延后扩,实现了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产权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投标保证金全流程线上收退机制,2015年5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投标保证金网上自动退付,保证金收退划转更加便捷高效。坚持开拓创新,研发上线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管理平台,已有4家保函机构入驻,在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中率先实现了涵盖“直开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全品类投标电子保函业务同时出单。二是统计分析数据化。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定期推送交易数据,定期报送交易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支撑。三是评标评审智能化。把握智能化发展趋势,依托智慧数字中枢和智能识别技术,自主研发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辅助专家评委进行清标和评标。2020年9月,淄博高新区隽山村美丽宜居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智能评标,实现了省内人工智能评标的“零突破”,标志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率先迈入“智慧交易”时代。四是大力推行“网上开标”。结合淄博实际,创新研发上线网上开标系统,增加了在线会商、演示、澄清答疑等功能,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政府采购全交易方式网上开标,开标环节全流程由线下转至线上,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效率,使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更加充实。2020年以来,已实施网上开标5178个标段,交易额383.4亿元,参与投标企业近3万家。五是深化远程异地评标。2020年疫情期间,主动援助湖北十堰、黄冈等地,成为省内首个援助湖北评标的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以来,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4次,远程评标常态化运行,实现了评标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
三、秉承“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将利企便民作为谋篇布局的根本价值取向,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大力推行交易项目“就近办”,实现了交易业务“跨区通办”,极大拓展了智慧交易的覆盖面,使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更充实。一是降低交易成本。立足便利市场主体,全面取消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免费办理网上CA证书,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二是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项目“就近办”。在推行属地交易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区县一体化平台优势,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就近办理”。坚持试点先行,自2019年7月起,对部分中心城区外市属学校、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就近交易。结合试点项目运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持续完善措施,自2021年3月22日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就近办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就近选择市中心或相应分中心实施交易。三是提高“零跑腿”服务水平。立足便利市场主体,压减流程16项,交易项目进场、数字证书办理、招投标文件获取递交、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均实现了由“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