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指引(试行)》 | ||
---|---|---|---|
索引号: | 123703003103997747/2023-540737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一、政策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农政改发〔2023〕4号),我市作为全国33个城市之一,获批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
二、决策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9号)。
三、出台目的
为更好地落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要求,按照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的工作职责,强调工作人员职责边界,应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格服从监督管理,不得代行行政监督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干扰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
(二)规范服务内容。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对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涉及的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交易过程保障、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交易环节的具体事项进行指引。
(三)突出淄博特色。在提供农村产权项目交易基础上,对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供应信息、需求信息、特色农产、中介机构、惠农金融等特色栏目的服务功能进行规范,全面打造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