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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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423Q/2020-192132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年度公开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扩大公开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1件、市政府其他文件84件、市政府办公室其他文件78件、市政府人事任免文件4件。
深入解读政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专业性强的文件做到政策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全年共发布市政府政策文件解读材料50余件,同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双向链接。
加大会议公开力度。2019年,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0次,专题会议31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会议情况均通过市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公开,电台、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同步报道会议内容,会议议定的政策文件通过市政府网站法规公文栏目予以公开。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政府网站设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总体情况专栏,已办结除按相关规定不宜公开的外均全文公开办理答复书和办理总体情况。2019年市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43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142件;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19件,共公开办理答复书330件(以上均含部门共同承办分别答复情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申请渠道。除当面、信函申请渠道外,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提交渠道,公众可便捷通过各种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线上提交占比接近40%。
严格办理流程。坚持“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审查—市政府领导签发”的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优化完善受理登记、事项交办、调查核实、答复书制作、合法性审查、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依法按时答复。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件(含代市政府受理),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5起,被提起行政诉讼4起,无被纠错或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细则》《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明确了本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责任科室和审查程序。
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优化完善市政府网站公开目录。把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打造,根据年度公开要点等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提高检索查找便捷性。
常态发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着力将市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刊发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政府文件标准文本。2019年度出刊《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每期发行4000余份,赠阅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医院和居民社区。政府公报同步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下载和保存,
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公开。以“淄博政务督查”微信公众号为主发力点,持续发布新旧动能转换、生态淄博建设、文化名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宣传典型、曝光问题,破除症结、畅通梗阻,有力助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淄博政务督查”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2600余篇,总阅读量超过500万人次,居淄博地区政务类微信号排行榜榜首,被评为2019年度山东最具影响力市级政务微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机构改革中,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继续予以保留;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出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建立了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市政府领导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推动全市形成领导重视、机构明确、协调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按照国家、省年度公开要点制发《淄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同时制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对各政府部门的公开措施进行调度掌握并督促落实。
强化教育培训。新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协调有关方面在市政府办公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等处设置宣传标语以强化宣贯氛围;组织开展了市、区县两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业务培训,在往年对国土、财政、人社等重点系统专门培训的基础上,年内对全市扶贫系统、水利系统进行了新《条例》宣贯和业务培训。
开展评估考核。年初完成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市对区县的综合考核和对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三方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监督,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责任单位予以整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继续将政务公开列为2019年度对市级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占比为4%,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权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3 |
3 |
79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20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1 |
12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90.91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4 |
9 |
0 |
1 |
0 |
0 |
1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1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8 |
8 |
0 |
0 |
0 |
0 |
7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14 |
9 |
0 |
1 |
0 |
0 |
1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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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1 |
0 |
5 |
0 |
0 |
0 |
0 |
0 |
3 |
0 |
1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市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目前仅基本做到了文字解读,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的解读较少,不便群众迅速精准理解把握政策。
2.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部门、区县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把握还不够,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3.公开目录展示形式有待优化。目前市政府网站信息展示以目录树形式为主,虽大而全,但专题展示较少,不太符合部分受众的阅读习惯,进行专题梳理、丰富展示形式方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下步改进措施:
1.推动提升公开意识。商请公务员管理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内容,提升全体公务员的法治思维和公开意识,为政务公开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领导、第三方评估机构来我市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邀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领域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应诉工作培训;分类分批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座谈会、研讨会、点评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讨问题,提升能力。
3.优化完善公开目录。比对先进地区目录梳理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突出法定公开内容,改进优化页面布局和展现形式,增强查阅便捷性。
4.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委托专业机构与市政府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密切配合,辅助开展市政府和办公室政策文件的图片、图表、动漫、视频等解读,通俗易懂地精准解读好市政府各类政策,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市政府名义制作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公开,本报告中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统计数据均包含市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