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淄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31日

 

淄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00〕191号)和《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现制定淄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为目的,紧紧围绕生态淄博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努力营造优美、和谐、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工作任务
  市内排放油烟的宾馆、酒楼、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都要进行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餐厅食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规划的要求,按规定应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餐饮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改治理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等污染防治设施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等有关污染防治设施。
  2.禁止在城市市区露天烧烤食品。
  三、防治标准
  (一)中型以上的饮食单位(基准灶头≥3个)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必须安装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作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二)小型饮食单位(基准灶头≤2个)的油烟外排必须通过烟道做到有组织排放,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三)所有餐饮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严把新、扩、改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关。对现有餐饮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依法予以处罚。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治理或整改未达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城管执法部门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餐饮点位和城市市区露天有烟烧烤要依法予以处罚,并依据《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行办法》的规定对餐饮业油烟污染实施有效日常监管。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五)工商部门对新、扩、改建的餐饮业,按规定须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必须凭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油烟防治条件且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审查新建项目,对新建建筑的餐饮部分,应对易产生油烟区域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隔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抓好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区县及本系统内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调度、督导和考核通报力度,以推进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措施,严格考核。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认真解决辖区内油烟污染问题。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和各镇(办)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并列入环保年度考核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油烟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单位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县也要建立调度、考核通报和问责制度。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油烟扰民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淄博的重要举措。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义务及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并加大对油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各区县及镇(办)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实效。
  本方案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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