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5〕8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725192
统一编号
ZBCR-2015-0020020
成文日期
2015-09-13
发文日期
2015-11-1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邮政
有效性
失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淄政办字〔2015〕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邮政事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普遍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市邮政系统扎实推进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工作,邮政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通信权利、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邮政设施建设滞后、总量不足、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邮政普遍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用邮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健全完善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促进邮政服务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发挥邮政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基础性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邮政服务国计民生为宗旨,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有效解决邮政设施建设运行中的主要问题为重点,坚持“国家保障、政府支持、行业监管、企业承担”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完善机制,将邮政普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功能完善、流程优化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加快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便民服务平台服务三农的功能,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推进易邮亭和智能邮(快)件箱建设,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功能便民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邮政服务设施规划体系。根据淄博城市总体规划和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的实际要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经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并经政府审批后纳入市、区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邮政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网点设置和建筑规模按照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设计规范执行。统筹建设城乡邮政网络,创新建设运行模式,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构建由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及邮政所、社区邮政服务点和村邮站构成的三级邮政设施体系。邮件处理中心、邮政物流配送中心、邮件转运站、邮政局(所)等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改变用途。对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服务网点用房,可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部门使用。
(二)落实邮政局(所)新建及征收还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方便用户用邮”的原则,加强邮政局(所)设施的建设、保护和征收还建工作。结合城乡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快解决邮政局(所)配套及征收还建问题,其中要将重点局(所)作为民生工程限期解决。加强新城和城乡结合部等邮政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地区的邮政局(所)建设。征收邮政局(所)设施之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妥善落实安置规划方案。征收补偿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进邮政服务进社区,加快易邮亭和智能邮(快)件箱建设。统筹邮政网点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布局,按照“开展有条件、居民有需求”的原则,将邮政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服务项目,调动社区各类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邮政服务与基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机融合,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在大型社区、学校以及商务中心,将邮政易邮亭及智能邮(快)件箱纳入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邮政服务与基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机融合,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打通城市电商业务发展最后一百米,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快农村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突出抓好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镇镇设所、村村建站、户户通邮”。本着“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共服务场地和人员,创新村邮站建设和运行模式。利用现有村邮站公共服务平台,增加农资经营等服务“三农”功能,创新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模式,拓展邮政服务“三农”能力,打通农村电商发展瓶颈。将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纳入城乡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五)推进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新建住宅楼房信报箱由建设单位统一纳入楼房配套设施建设,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参与竣工验收。市邮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已建住宅楼房信报箱更新补建方案,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实现住宅楼房信报箱配置标准和服务的均等统一。
(六)规范邮政报刊亭建设。按照符合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邮政报刊亭,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供货”的原则,做好报刊亭规划、选址、安装、工商登记等工作,同时根据其建设规划的要求及时进行更新补建。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办理相关手续。
(七)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车辆通行。市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为全市邮政服务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对邮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邮政服务车辆,在统一标识、统一监管、不违规运营的前提下,市公安交警部门为符合规定的快递车辆核发《邮件、快(运)递车辆专用通行证》。准许持有通行证的邮政服务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秩序及其它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准许邮政服务车辆在路边临时停靠,揽收、递送快件,并在完成作业后迅速驶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监管体系。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邮政局(所)设置和运营的监管,严格落实邮政局(所)设置备案和撤并、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审批制度;开展邮政普遍服务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建立邮政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管体系。
(二)建立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商务、工商、规划、城管执法、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定期沟通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邮政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确保落实到位,促进邮政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本意见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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