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12345市长在线”沙向东副市长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5-55152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2345市长在线”沙向东副市长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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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2日,淄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沙向东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现将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1.张店区市民咨询:其是火车站北广场天晓小区拆迁户,协议定于2025年分房,咨询回迁房交房时间。

火车站北广场片区建设指挥部答复天晓小区还迁安置项目位于规划安乐街片区(A4A6还迁地块),目前该片区8栋楼已主体封顶,其中部分楼座正在进行内外装和样板房施工,其余建设内容也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将按照工作计划,合理统筹、倒排工期,持续推进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建成交付。

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荣悦城小区业主,今年其回枣庄老家过年,发现枣庄暖气费比淄博便宜,而且供暖效果更好,咨询淄博有些小区供热效果不佳及供热费用较高的原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1)关于供热费用的问题。受热源价格、设施维修成本高等因素影响,我市现行供热价格维持在22/平方米,在省内仅高于枣庄市。(2)关于供热质量问题。供热效果受入住率、房屋保温、相邻住户供暖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供暖效果不理想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判断。2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热企业联系诉求人开展上门服务。经排查,发现用户家中滤网堵塞影响了供热温度,冲洗滤网后温度提升。

3.高新区市民反映:华瑞园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37号楼因部分设施无法拆除导致未进行外墙保温,要求不拆除设施仍进行外墙保温改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为保证外墙保温施工质量,需要将外探窗等设施全部拆除,才能进行外墙保温施工。经核实,前期对该小区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但因同样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外墙保温改造。接到投诉后,小区所在街道再次与该楼居民进行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暂不具备外墙保温施工的条件。

4.高新区市民反映:时代社区金信家园7号楼2单元有一位业主在公共过道加装铁门,要求协调拆除。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因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前对诉求人反映部位进行改造,占用了部分公共空间,导致问题产生。经协调,诉求人与有关业主同意进一步协商解决,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持续跟进,做好矛盾调解工作。

5.高青县市民反映:71路、87路公交车每次刷卡时不显示余额,导致乘车不便,之前拨打公交公司电话提供卡号可查询余额,后期不予查询,认为不合理,要求进行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核实,71路、87路两条线路公交车刷卡机均可正常显示余额。不支持拨打电话查询余额等信息,主要原因是保护市民隐私。目前,市民可通过4种方式进行余额查询:①持卡人持卡前往充值点查询卡内余额;②乘客在乘坐公交车刷卡时,刷卡扣款后,车载刷卡设备显示卡内余额;③公交卡绑定支付宝,通过支付宝公交账户查询余额;④通过“淄博出行”APP“卡业务办理”中“NFC充值”服务查询公交卡余额(需要手机支持NFC功能)。

6.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西河镇田庄村村民,村书记存在私挖乱采情况,要求查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收到投诉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举报的非法采矿点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该采矿点位于金鸡山的西河镇东庄子村防火道路项目,前期施工产生的砂石料未通过政府平台统一处置,存在私自外运行为,不符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涉嫌非法采矿。2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督办单,责令其立案调查。目前,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已依法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7.淄川区市民反映:淄博师专西门门口许多商贩占道经营,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要求进行整治。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属地街道、村委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当天到淄博师专西门,对商贩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已责令摊贩依规经营。为防止问题反弹,已成立巡查小组,每日16点到19点在此路段巡查,加强对商贩的教育劝导,及时处理占道经营等问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海德花园业主,合同约定202412月底交房,至今未交房,要求核实交房时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张店区海德花园项目前期因施工组织、工序安排等原因,项目出现延期交付。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并于2025330日开始陆续交付。

9.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碧桂园云璟湾小区业主,交房三年以来,门口唯一出路仍是泥巴路,要求协调尽快修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道路为周村区碧桂园云璟湾东路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正在进行混凝土碎块外运、土方倒运等工作,预计202510月底前完工。

1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购买五金机电城商铺,由于涉及火车站北广场改造,被告知商铺无法办不动产证,咨询原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核查,前期洪沟五金机电城商铺因为在火车站北广场改造范围内,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办理不动产证需缴纳税费增加补偿费用,所以暂缓办证。后经综合研究论证,北广场片区的征迁改造范围进行了调整,并于20241226日发布公告,诉求人反映的五金机电城已经调出拆迁范围,可以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人员已告知诉求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11.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业主,有些业主在1520号楼主干道上乱停乱放,要求进行整治。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双杨镇杨寨村宝塔小区属于开放式住宅小区。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地镇办联合杨寨村在每个住宅楼墙面张贴规范停车告知书,并通过微信群转发提醒群众留出中间通行道路,引导车主规范停车。下一步,属地镇办将进一步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管理,维护道路畅通。

12.张店区市民反映:金鼎华郡小区16号楼1单元有业主占用走廊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要求协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单元确实存在部分业主占用楼道摆放杂物问题。经协调,225日,有关业主已将杂物清理完毕。下一步,城市管理部门将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履行好巡逻、劝阻、报告义务,对楼层杂物堆放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13.淄川区市民反映:西河镇小东坪村主干道的公共绿化带被破坏,要求恢复原貌。

淄川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绿化带被破坏问题,前期西河镇已安排工作人员对绿化带内种植的蔬菜、架设铁丝网等进行了清理整治,并对裸露土地进行铺设地砖处理,现该绿化带内有两棵龙爪槐和一棵凌霄树。其中,龙爪槐是原绿化带内树木;凌霄树是市民自行栽种,在整治中收归属地镇办统一管理。经沟通,诉求人要求将绿化带内凌霄树移植为龙爪槐,目前绿化带内树木长势良好,本着控制成本、尊重现状的原则,对绿化带内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可替代龙爪槐的景观类苗木予以保留,因此保持原状不再进行移植。

14.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桃花源著小区居民,公交车站点距离小区较远,要求协调重新规划公交站点;有时淄博公交APP信息不准,要求协调提高准确度。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1)关于公交车站设置问题。经核查,桃花源著小区西门300米处设有人民路学院东路口站,此站可乘坐297路出行,符合公交站设置有关规定。后续将根据道路、场站情况以及市民出行需求,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持续完善相关区域公交线网布局。(2)关于淄博公交APP显示不准问题。经核实,受网络延迟、APP版本更新、公交线路和站点调整等影响,淄博公交APP可能出现信息延迟或不准确等问题,已告知诉求人可通过切换网络、重启或更新应用等方式进行解决。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市公交公司积极优化淄博公交APP,改进服务,确保用户获得更加优质的出行体验。

15.周村区市民反映:2020年购买大学城檀林新领域商业综合体,合同定于2021年交房,至今未交房,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咨询项目建设进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大学城檀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位于周村区北郊镇,该项目于20196月开工,20205月因资金问题停工,期间周村区住建局积极督促企业融资复工。20245月项目复工,20249月因资金问题再次停工。项目再次停工后,住建部门多次约谈开发企业,督促企业恢复施工,开发企业表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准备复工事宜。

1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东方星城小区业主,最近快递员不与其联系直接将快递放入驿站,但驿站开放时间与其上下班时间相冲突,建议小区增设快递柜。

市邮政管理局答复:1)关于快递服务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快递员投递前曾3次拨打收件人电话,均未能接通,后快递员与发件人联系,经发件人同意后投递至快递服务站。收到投诉后,已协调快递企业按照收件人要求完成投递。(2)关于取件不方便问题。目前,已在该小区周边增设124小时无人驿站,方面周边居民取件。

1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租赁型人才公寓住户,刚被告知居住超过三年的住户要按照原市场价进行租赁,认为不合理,要求核实改变政策的原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我市2020年出台了《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租赁型人才公寓运营单位应结合承租人意愿,与其签订不超过5年的租赁合同。”为升级完善相关政策,2024416日印发实施了《淄博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租赁型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应结合承租人意愿,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仍继续租赁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核查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续租手续并按市场租金缴纳房租(从租赁期限满3年之日起计算),累计租赁人才公寓的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公寓作用,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经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在2024416日前办理租赁型人才公寓入住手续的,按照原政策执行,享受5年优惠政策。住建部门将督促各人才公寓管理单位按规定收取租金。

18.张店区市民反映:有些洒水车路过行人时仍继续作业,天气较冷时仍作业,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整改。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1)关于洒水不避让行人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已督促各区县环卫企业加强对作业司机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规范洒水作业,尽最大可能降低对行人和车辆的影响。同时,进一步优化作业时间、作业方式,通过安排大型洒水车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作业,对白天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道路,尽量在夜间作业,降低白天洒水频次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行人和车辆的影响。(2)关于冬季洒水问题。因我市冬季气候干燥、扬尘较多,开展洒水作业可以有效改善环境卫生、减少扬尘污染。目前,环卫部门在冬天进行洒水作业时,会充分考虑气温、路况等因素,避开夜晚低温时段,在白天中午气温升高时,科学安排洒扫工作,特别是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带水作业会停止,避免气温过低时作业导致路面结冰。

19.高青县市民反映:2022年其向高青县华威房地产交纳27万元订金购买雍顺园小区8号楼1单元102房屋,但此房屋在2024年又被售卖,要求协调退还订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家人于20226月通过个人转让方式取得该套房屋预定信息,并支付给开发企业20万元房款,但未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诉求人家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但一直未签订购房合同、未结清剩余房款、未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后因开发企业涉及法律纠纷,该套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诉求人于202412月拍卖竞得,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经协调,开发企业已与诉求人签订房款退还协议书,约定于2025725日前退还诉求人相关款项。

2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八大局市场周边居民,咨询八大局市场周边老破小是否还有拆迁计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张店区八大局市场周边小区暂无拆迁计划。

21.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北郊镇南营村村民,该村进行改造其应分得2套房,现只分得1套房,咨询另一套房分房时间。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第2套安置房涉及北郊镇南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二期于201911月开工建设,期间建设资金不足影响了建设进度。目前,项目二期正常建设,已经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主楼的收尾和配套施工。下一步,北郊镇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在20251031日前建成交房。

22.周村区市民反映:因周村区西外环309国道拆迁,占用其母亲在前进二村的住房,目前剩余75㎡尚未分配,要求核实房屋分配时间。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20193月,永安街道前进二村启动309国道改线搬迁项目,共涉及45户。前期,24户已通过现房或货币补偿形式进行安置,剩余21户协议约定待前进二村整体搬迁改造后进行补偿安置。目前,因前进二村整体搬迁改造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协议约定的后续补偿安置方案无法落实。永安街道经征求相关村民意见,计划利用街道辖区内棚改计划剩余房屋进行安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安置方案制定,争取在2025731日前完成安置。

23.周村区市民咨询:淄博新区下一步有哪些发展规划。

淄博新区融合发展中心答复:去年以来,淄博新区融合发展中心有序推进各项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不断完善城市道路、雨污管网、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区域能级活力显著增强。下一步,在统筹考虑现有资源、未来发展的基础上,一是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淄博新区单元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好重点项目的策划实施,提高重点开发建设区城市道路、桥梁、核心区域城市绿地的道路扫保和绿化水平,切实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二是聚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各片区产业资源,制定产业错位发展实施办法。依托龙头企业,制定投资机会清单,做好沿链、补链、强链文章。推进校城融合,促进校企人才“双向流动”,积极打造创新实践基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三是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推进重点开发建设区教育、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建立教育、医疗资源的交流机制,积极招引相关人才和项目,让更多优质的资源,更公平地惠及更多群众。

24.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桃花源著小区业主,小区按5星级物业标准收费,但服务不达标,要求整改。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桃花源著小区为五星级物业服务小区,因为该小区入住率不高,物业收费率约40%,物业运营成本压力大,物业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02412月,市城市管理局已将桃花源著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黑榜”,并向社会公示。20251月,周村区综合行政法局对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整改。接到投诉后,城市管理部门到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仍存在卫生清扫不及时、绿化区域有裸露土地等问题,并督促物业企业加快整改。截至目前,卫生清扫问题已基本解决,正在进行绿化补植等工作。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小区加密检查频次,持续跟进整改成效。

25.桓台县市民反映:国道308通行大货车较多且路况不好,咨询是否有拓宽改造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对接,诉求人反映的是国道308桓台县内路段,前期,国道308临淄至桓台段改建工程已列入我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将现状二级公路加宽改造为一级公路,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初步研究,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提报2026年养护计划建议,待省厅批复后组织实施。

2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金地华著小区业主,家中卫生间马桶漏水,导致全屋壁布损坏,开发商至今未维修,要求协调维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漏水问题确实存在,开发企业认为漏水问题系业主装修导致,不应承担维修责任。经协调,开发企业已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由业主委托具有司法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若造成渗漏的原因是房屋建设质量问题,由开发企业承担业主损失并进行维修;若业主装修导致渗漏,则由业主自行承担。后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2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从莲池村庄园房地产公司御景国际小区购买住房时已将办证费用交至开发企业,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要求协调办证。

张店区答复:经协调,庄园房地产公司已将办证费用退还诉求人,由诉求人联系代理公司办理不动产证。

2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越来越多违规网约车挤占了正规出租车市场,要求协调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沟通,因诉求人无法提供违规网约车的具体车牌号,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因缺乏有效证据,交通执法部门无法进一步调查处理。关于不合规网约车营运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规网约车营运问题,同时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管,督促网约车平台对不合规网约车及时清退或依法加快办理许可,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

29.沂源县市民咨询:国道黄海线近期是否有改建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核实,国道341黄海线沂源县城以东至悦庄镇东僚军埠村已于2022年改线建设为一级公路,县城以西路段现状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0米,且穿村镇路段比例较高,村镇段非机动车辆多,交通干扰严重。前期该项目已纳入省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库,计划对国道341黄海线沂源县城以西至钢城界段升级改造,改线新建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5.5米。目前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正在推进土地预审等专项手续办理工作。

3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黄金城南区9号楼1单元业主,去年入住后发现楼梯间暖气管道漏水,至今未维修,要求协调维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协调,开发企业已安排人员对漏水部位进行维修,问题已解决。

31.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天齐花溪地小区业主,咨询相关部门能否出台文件明确规范机械车位管理。

桓台县答复:经沟通,诉求人是想了解自己家中机械式停车位是否应该定期维护保养。经核实,目前个人(家庭)自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由产权人自行管理。考虑到日常使用安全,已建议诉求人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如果诉求人需要物业企业或社区协助管理,可与物业企业或社区进行具体沟通。

32.沂源县市民反映:西里镇上庄村到公家村的路面坑洼不平,导致出行不便,要求协调维修。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西里镇上庄村到公家村路段确实存在路面状况差、影响车辆和群众出行问题。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前期已将公家场到周家上庄村道路项目列入2025年修建计划,计划20257月份开工建设,202512月建成通车。

33.经开区市民反映:昌国路汉邦置业华融国际项目至今仍未动工,要求核实项目进展,并协调解决退款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受资金影响,汉邦置业暂时无法开展华融国际项目建设,关于前期收取的购房意向金退还问题,经开区将联合公安部门对汉邦置业进行追缴,尽快协调解决退款问题。

34.博山区市民反映:其于2017年购买龙泽苑东院小区4号楼1单元住房,交房后存在窗户松动等房屋质量问题,至今未维修到位,要求协调维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龙泽苑东院小区于2013年建成,诉求人于20171月购买该小区C-4号楼1单元401室,2022年,诉求人反映房屋存在窗户松动、飘窗裂纹等质量问题。(1)关于窗户松动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已超出保修期,根据《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建议诉求人自行解决。(2)关于飘窗裂纹问题,经多次协调建设单位,双方已就维修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35.张店区市民反映:百盛花园小区改造后,南边矮墙阻挡行人出行,要求协调开通人行道方便出行。

张店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矮墙为百盛花园小区西门大理石矮墙,该矮墙为小区原有规划设计内容,与小区一并建设,属于小区西门的一部分,小区改造未涉及该部分。因该矮墙属于小区公共建筑,如果进行拆除,需要根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目前,建议拆除人数未满足条件,暂时无法拆除。

36.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桃源居小区居民,其车库屋顶漏水,物业告知该位置为个人所有不予维修,要求核实产权及相关维修政策。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车库屋顶确实存在漏水问题,前期,物业公司对该车库屋顶进行了简易维修,但后来该车库再次发生漏水。经现场勘验,需对诉求人车库所在建筑屋顶进行整体防水施工作业,属于《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督促物业企业根据《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征询相关业主意见,目前同意比例已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计划5月份施工,当月维修完毕。

37.周村区市民反映:鲁商学林府东大门的嵌入式大堂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不应作为社区办公用房,要求协调更换社区办公用房位置。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区域在该小区规划中明确为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淄政办〔20209号)相关规定,社区服务中心属于社区服务设施,产权归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所有,由开发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移交。2022731日,开发企业将此处产权移交至北郊镇政府,并按照规定办理了不动产证,社区依法依规入驻使用

3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金鼎华郡小区业主,2年前购买车位时承诺可以安装充电桩,现物业告知无法安装充电桩,要求更换或退车位。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关于安装充电桩问题,经核实,投诉人购买的车位是上下层机械车位,不具备安装固定充电桩的条件,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关于退还车位问题,经核实,诉求人已与开发企业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对于车位退还有明确约定,该问题属于民事行为,已将有关情况向诉求人解释说明。

39.经开区市民反映:中房四季城小区4号楼单元门损坏后物业不予维修,要求协调维修。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单元门的电磁系统正常工作,插销存在变形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使用。经协调,物业公司已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配件更换,单元门目前已经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