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蔡延风等11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6〕2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6-727820
成文日期
2016-01-22
发文日期
2016-01-2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蔡延风等11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淄政任〔20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蔡延凤为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
王学圃为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
孙斌为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六监察室副主任;
申其功为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七监察室副主任;
田伟为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七监察室副主任;
马东杰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免去:
蔡延凤的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六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王新成的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五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孙启新的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七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张守君的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连义的山东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齐孝福的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淄博市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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