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守君等4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6〕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6-684830
成文日期
2016-01-22
发文日期
2016-01-2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守君等4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淄政任〔201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6年1月12日,经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守君为淄博市旅游局局长。
免去:
张维政的淄博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常传喜的淄博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闫桂新的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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