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建霖挂职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2〕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2-684722
成文日期
2012-04-13
发文日期
2012-04-16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
马建霖挂职任淄博市旅游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10个月。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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