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刘秉敏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0〕2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5099547
成文日期
2010-01-15
发文日期
2010-01-15
有效性
有效
淄政任〔2010〕2号
淄 博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刘秉敏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秉敏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广庆为淄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桂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兰弟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范桂君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梁云宏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魏玉蛟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韩大力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赵悦杰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张广家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于明磊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曲卫东为淄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建制级别调整后,试用期一年);
罗新生为淄博市民政局副局长;
韩发磊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戈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拥军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丽莉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林超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衍杰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继明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军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治国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建业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牛少成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林海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迎远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天长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永慧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建华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兴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连波为淄博市农业局副局长;
丁晓军为淄博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大力为淄博市商务局副局长;
傅军为淄博市商务局副局长;
毛中强为淄博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玉福为淄博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
李波为淄博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
宓传庆为淄博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
高凤兰为淄博市体育局副局长;
崔峰为淄博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成旭为淄博市统计局副局长;
屈会美为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阚淑华为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马力为淄博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杨海为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长江为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炳平为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副局长;
魏凡龙为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副局长;
张兆兴为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于根亭为淄博市粮食局局长;
杨士鹏为淄博市粮食局副局长;
高晓峰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钟群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王向阳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王化虎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孔祥礼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翟作彪为淄博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
翟乃利为淄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崔守智为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淄博分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白念玉为淄博市劳动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照春为淄博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玉海为淄博市人民政府保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强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博平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和平为淄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建制级别调整后,试用期一年)
闫继民为淄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建制级别调整后,试用期一年);
孙海明为淄博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史爱华为淄博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为淄博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伟为山东省淄博市鲁中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秀珍为淄博市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全营为淄博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云龙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张瑞朝为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国书为淄博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耿强为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晶为淄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基强为淄博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副所长;
孙月东为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博为博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福全为桓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启凤为桓台县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巩卫良为高青县油区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克新为淄博市展览馆馆长;
左静为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殷茂荣为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姜其河为淄博市中心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孙进明为淄博市蔬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光明为淄博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魏洪涛为淄博市大武水源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成翔为淄博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振涛为淄博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莹珍为淄博市辐射环境和危险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纪悦通为淄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士福为淄博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德才为淄博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龙斌为淄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传学为淄博博南铁路筹建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向东为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为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秉敏的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新平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闫桂新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范桂君的淄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刘丙伦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职务;
韩大力的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悦杰的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广家的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明磊的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曲卫东的淄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建制级别调整前)职务;
丁乃河的淄博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李克忠的淄博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韩发磊的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孙戈的淄博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朱拥军的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孟丽莉的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林超的淄博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赵衍杰的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继明的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军的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治国的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建业的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牛少成的淄博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高林海的淄博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任迎远的淄博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高天长的淄博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华的淄博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王兴的淄博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张连波的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
丁晓军的淄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刘大力的淄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傅军的淄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毛中强的淄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福的淄博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宓传庆的淄博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赵淑慧的淄博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康振东的淄博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庆国的淄博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高学光的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力的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的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炳平的淄博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魏凡龙的淄博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司志兰的淄博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吕传令的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能勇的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根亭的淄博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胜的淄博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高晓峰的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钟群的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向阳的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孔祥礼的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钰的淄博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奎同的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贾光杰的淄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林传富的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淄博分校校长职务;
王克强的淄博市劳动仲裁院院长职务;
李洋的淄博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慎勇的淄博市人民政府保密局副局长职务;
孙竞业的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处长职务;
赵泉文的淄博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周锦富的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副主任职务;
原东林的淄博市公证处主任职务;
李桂霞的淄博市人事局离退休与工资福利处处长职务;
于照春的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职务;
单爱莲的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赵德的博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智平的高青县油区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书君的沂源县少数民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崔守智的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淄博分校副校长职务;
于照春的淄博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常勇的淄博市展览馆馆长职务;
刘云龙的淄博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主任职务;
杜本华的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华的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根亭的淄博市蔬菜办公室主任职务;
翟乃军的淄博市蔬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澄源的淄博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
李洪明的淄博市大武水源管理处处长职务;
孙奉权的淄博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薛玉国的淄博博南铁路筹建处主任职务;
耿瑞光的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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