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尚明楼任职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0〕4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5099554
成文日期
2010-02-01
发文日期
2010-02-01
有效性
有效
淄政任〔2010〕4号
淄 博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尚明楼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尚明楼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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