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魏玉蛟等25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0〕1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5099589
成文日期
2010-10-21
发文日期
2010-10-21
有效性
有效
淄政任〔2010〕11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魏玉蛟等25名工作人员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魏玉蛟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处(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处长(主任);
马春安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处(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范继英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处(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毕泉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处(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王瑛为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德明为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花光常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局局长;
郭成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新平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向东为山东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房虹为淄博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解典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牟先泉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中华为淄博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德刚为淄博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立群为淄博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杰为山东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魏玉蛟的淄博市信息产业局局长职务;
马春安的淄博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职务;
范继英的淄博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职务;
毕泉的淄博市信息产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罗新生的淄博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波的淄博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王瑛的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五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刘德明的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刘希全的淄博市监察局派驻第八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花光常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局长职务;
郭成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侯希智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新平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吕苏军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耿新伟的淄博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职务;
解典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牟先泉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杰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健华的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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