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名王连忠不再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16〕10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6-5114285
成文日期
2016-06-01
发文日期
2016-06-0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王连忠不再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的通知
淄政任〔2016〕10号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决定,提名:
王连忠不再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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