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21〕7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1-5168572
成文日期
2021-07-02
发文日期
2021-07-0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任免范继英、李向东职务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1年6月29日,经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范继英为淄博市大数据局局长。
免去:
李向东的淄博市大数据局局长职务。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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