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郭华等16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任〔2022〕4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2-5225319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文日期
2022-02-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郭华等16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淄政任〔2022〕4号
市公安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郭华为淄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兴林为淄博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祁波为淄博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孙敬双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学勇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督察长;
崔光恒为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局长、督察长;
宋彬为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督察长;
孙鲁岷为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督察长;
李刚为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建波的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胡立成的淄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孙海明的淄博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武传海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四海的淄博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兴林的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孙鲁岷的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郭华的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罗光友的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赵作成的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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