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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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

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9〕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

(2019-2020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1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36号)要求,为全面完成全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省里分配我市的任务目标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到2020年年底全市煤炭消费压减213万吨。

(一)各区县煤炭消费压减目标。在将直调公用煤电机组耗煤量从煤炭消费总量中剥离基础上,以2018年煤炭实际消费量为基数,对各区县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进行测算分解(见附件2),到2020年年底各区县煤炭消费共压减115万吨。

(二)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压减目标。到2019年年底,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省安排的重点耗煤企业)压减煤炭消费产能133万吨(见附件3)。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热电企业整合提升。对全市热电企业进行整合优化升级,加快组织实施《淄博市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一全市供热布局,结合产业发展、工业用汽、居民供暖等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热源点,统筹规划建设供热管网,组建区域能源中心,搭建供热平台。全市3家直调公用电厂,共10台机组,总容量250万千瓦,减煤工作由省里统一部署。地调公用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32家,共有机组107台,总容量318万千瓦,其中,2019年关停小机组10台,总容量15.5万千瓦,可实现年削减原煤34.37万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二)加快重点高耗煤企业煤炭压减。建立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压减帮包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要求,2019年年底前完成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压减焦化产能95万吨,压减煤炭消费产能133万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减煤化工程。实施工业燃煤热风炉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年底,工业燃煤热风炉全部改为天然气热风炉;实施锅炉节能优化改造,加大兰炭利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碳酸钙行业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压减过剩、落后产能。实施《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管,提升煤炭热值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四)积极推进冬季取暖节能降耗。加快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充分释放大型热源供热能力,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地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五)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耗煤耗电项目审批管理,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高耗煤、高耗电低效益企业,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余压,提高煤炭、电力利用效率。加快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加快生物质锅炉建设,减少煤炭消费量。增加“外电入鲁”电量利用,增加天然气消费比例,减少和替代煤炭消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供电公司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六)加大节能技术推广。贯彻落实国家《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结合行业、企业实际,有针对性选取《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中适用技术作为重点,通过“走进企业话节能”、节能技术对接、现场节能诊断等方式开展推广工作,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实施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改造,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七)统筹调剂煤炭消费指标。研究制定《淄博市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制度,在完成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对全市煤炭消费指标进行统筹调剂,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对区县补偿或征收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费用,推进煤炭指标高效配置,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八)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深入贯彻落实省出台的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整治淘汰低效企业。运用省评价系统大数据平台,推进能源消费监控、评价、执法科学化、常态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大数据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见附件1),研究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安排部署煤炭消费压减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过程监管。各区县要制定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分年度确定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压煤工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19年11月底前报送专班办公室。各区县要对本地区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负总责,2020年2月底前和2021年2月底前分别上报本地区上年度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目标。(各区县政府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压减和重点耗煤企业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依据各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和电力消费数据,实施季度预警。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博供电公司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要适时开展检查督导,对推进工作不力、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的,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企业瞒报数据的,一经发现,按照瞒报量下一年度双倍增加区县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

(四)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各区县自我加压,加快工作进度。加大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考核力度,对未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县进行征收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费用,对超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县进行补偿。(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落实省焦化去产能、淘汰低效燃煤锅炉、关停拆除低效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等压煤工程验收制度,完成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附件:1.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

          2.各区县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

          3.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

 

附件1

 

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117号),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成立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

一、专班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

组 长:杨洪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宗志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思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克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照春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忠廷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召槐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韩俊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教传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崔伟春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高 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董 博 市国资委副主任

章永序 市市场监管局副县级干部

张成旭 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薛仲联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 功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赵德森 市税务局副局长

邹 洪 张店区副区长

许永利 淄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许 珂 博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路德芝 周村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在东 临淄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 俊 桓台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亮云 高青县委常委,副县长

郑良宪 沂源县委常委,副县长

袁 晖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安平 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边立群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主要职责:按照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要求,研究我市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部署安排煤炭消费压减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二、专班办公室及工作结构

(一)专班办公室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同时,从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 任:陈思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王召槐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韩俊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崔伟春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高 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成旭 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韩 冰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武继刚 市节能安全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陈 治 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与资源环境科科长

王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科科长

付春华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科长

袁 娜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副科长

班振华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 峰 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资本运营科科长

王舜尧 市市场监管局科长

张平平 市统计局工业和能源科科长

孙 琦 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科科长

张安琪 市税务局减税办科员

主要职责:根据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任务分解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措施和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决策部署;定期调度、汇总、汇报煤炭消费压减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和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联系人:陈治;电话:3182581。

(二)专项工作组

1.煤炭消费压减综合推进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组 长:王召槐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韩 冰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韩俊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成旭 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武继刚 市节能安全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陈 治 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与资源环境科科长

王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科科长

付春华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科长

张平平 市统计局工业和能源科科长

袁 娜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副科长

孙 琦 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科科长

张安琪 市税务局减税办科员

刘胜本 市节能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何 璐 淄博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主要职责:参照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11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明确部门分工、压实责任,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贯彻落实省出台的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整治淘汰低效企业。运用省评价系统大数据平台,推进能源消费监控、评价、执法的科学化、常态化。研究制定《淄博市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煤炭、能耗指标资源的市场化有效配置。按照《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控制煤炭热值标准,进一步要求煤炭燃用单位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锅炉节能优化改造,加大兰炭利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大技术设备改造力度,推广示范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高效换热等。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
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对于现有机组,原则上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全部关停,大型机组15公里供热半径内的落后机组全部关停,鼓励服役期限不超过20年、机组容量不小于5万千瓦的抽凝机组实施背压改造。

办公室设在市节能安全监察支队(联 系 人:郑 亮;电 话:6723100)。

2.高耗能行业产能压减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组 长:王克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韩俊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董 博 市国资委副主任

薛仲联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袁 晖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科科长

高 峰 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资本运营科科长

吕春晓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科副科长

孙 鹏 高新区经发局经信科科长

主要职责:按照全省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制定出台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产能总量压减方案。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95万吨,压减煤炭消费产能133万吨。根据省安排部署,分行业制定钢铁、地炼、轮胎、化肥、氯碱等其他高耗能行业产能总量压减方案。

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 系 人:王 刚;电 话:3182523)。

3.冬季供暖节能降耗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组 长:高 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闫振启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成 员:马万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袁 娜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副科长

班振华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 勇 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煤炭科科员

主要职责:按照全省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细化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方案并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工业余热、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等资源,探索推行分布式清洁取暖方式,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利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14.5万千瓦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500平方米,减少煤炭消费3万吨。办 公 室 设 在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局 (联 系 人:周 文 凭;电 话18353351511)。

三、专班工作制度

(一)集中办公制度。自11月份起,3个专项工作组各自实行集中办公。各工作小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服从组织安排。集中办公期间,各小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事由,须向小组负责人书面请假。为进一步形成合力,保障煤炭消费压减工作顺利开展,请专班办公室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报送市节能安全监察支队。各单位专班组成人员需要调整的,需报专班办公室,由专班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例会制度。专班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例会,总结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如工作需要,经专班组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例会。各工作小组例会由组长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召开。

(三)调度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牵头重点任务逐条细化分解,分年度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成果表现形式,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并报送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定期采取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核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2

 

各区县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

 

 

附件3

 

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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