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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8〕95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8-1480240
成文日期
2018-08-29
发文日期
2018-08-29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8〕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7〕1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促进开发区发展的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区辖镇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开发区、镇(街道)职能分工,开发区主抓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民生社会事务主要由镇(街道)负责。对于跨镇(街道)实行“一区多园”布局的开发区,要将开发区管委会与相关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有效整合,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领导班子配备,建立开发区、镇(街道)工作会商机制,推进开发区各区块间实质融合、一体发展。开发区工作人员要专职专干,一般不再参与镇(街道)事务。要结合本轮机构调整,进一步充实开发区工作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允许占编不在岗。对开发区管辖范围内涉及的其他镇(街道)的考核,要赋予开发区管委会一定分值,作为评价其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要实现单独办公。
二、理顺财税管理体制。各开发区原则上要建立一级财政,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一级金库。目前编制部门预算的开发区要根据区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跟进,争取于2019年调整为政府预算,并纳入各区县财政预算管理。各区县要落实“核定基数、超收分成、激励发展”的财税管理模式,超额完成部分原则上全部返还。开发区范围内市级分成的税收增长10%以上或超过全市平均增幅以上部分全部返还,市级按照体制分成的土地出让收益和行政事业收费全部返还。
三、深入推进市场化运营机制。开发区要建立“管委会+公司”建设运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优良资产、优质资源注入平台公司,着力增强平台公司融资能力,借助于平台公司,广泛融集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积极探索合作办园的发展模式,鼓励依托社会资本和区内龙头企业在现有开发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条件具备的开发区,要依托区内骨干外资企业建立国别产业园,吸引外资企业集群式入驻。对于开发区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市级产业引导基金予以配套支持。
四、探索灵活用人和分配机制。支持开发区按照国家、省政策,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档案封存、全员聘用、绩效考核、按岗定薪”的原则,探索推行职员制和绩效工资制,鼓励薪酬分配向招商引资、资本运作等高价值岗位倾斜,变“按级别定薪”为“为贡献付薪”。开发区可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自主灵活设置职能部门和职员岗位,畅通人员身份转换渠道。对开发区发展急需的特殊人才和团队,可实行年薪制、效益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
五、创新投资促进机制。开发区要把投资促进作为基本职能和重要任务,管辖范围内所有产业项目的手续办理,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申报建设。结合机构改革,鼓励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于市级审批权限内和具有公共属性的审批事项,探索由开发区内企业分别申报调整为以开发区为单位进行整体申报或转报。
六、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开发区是招商引资的主体,必须下大气力在招商引资上实现突破。要对开发区招商引资部门、团队等实行更加灵活的人事制度,提高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探索实行聘任制、雇员制和绩效考核奖励的激励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资产招商,拓展招商渠道,推动招商引资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市场”机制转变。开发区可根据招商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并实施招商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开发区所在区县要对本区县和开发区招商机构进行有效融合,立足于开发区主导产业,瞄准产业发展方向,引进专业招商人员,建立专业化招商队伍,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开展专业化招商。开发区招商引资经费实行专项经费管理,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开发区招商人员赴境外开展招商活动,放宽对开发区招商人员出国(境)限制。
附件:1.淄博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各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清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
附件1
淄博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于海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高庆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盖卫星(副市长)
成 员:王希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书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陈思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卜德兰(市财政局局长)
孙树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中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齐孝福(市商务局局长)
鹿斌佐(市规划局局长)
于照春(市环保局局长)
孙忠廷(市统计局局长)
毛中强(市贸促会会长)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审定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开发区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研究审定开发区整合、改制、设立、升级、扩区和考核等重要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其他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齐孝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毛中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建议;研究拟定省级经济开发区整合、改制、设立、升级、扩区和考核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具体指导推动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和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组织对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年度综合考核;向领导小组报告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附件2
各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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