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淄政办发〔2012〕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引导和鼓励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9〕2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淄博美林电子有限公司等53家企业为淄博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现予公布。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资金、人才、土地、科研、税收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各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要用足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高速增长的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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