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2〕9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2-733499
成文日期
2012-12-07
发文日期
2012-12-10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办发〔2012〕93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42号),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库移民工作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实际困难和关心的问题,加快移民脱贫致富步伐,直接关系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移民人口总数虽然不大,但是安置分散,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任务,移民直补资金全部兑现,移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高;实施了一批农田水利、道路交通、饮水安全等民生项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初步改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实施了移民教育培训工程,移民就业技能创收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了“确保政策兑现、确保资金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阶段性目标。但由于受自然资源条件较差、投入不足等因素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水库移民与当地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水库移民长远发展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改善民生、加快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面临诸多困难。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移民群体将继续扩大,水库移民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
为巩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成果,加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尽快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42号),对水库移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水库移民扶持力度,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让广大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为前提,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富美、和谐”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总体目标,以发展库区经济、增加移民收入、改善库区民生为核心,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积极稳妥地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加大移民扶持力度,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移民收入持续提高、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提高移民收入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全市水库移民人均纯收入基本达到9000元以上,基础条件较好的移民村要超过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全面解决移民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整体搬迁移民村农田水利、道路硬化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改造;加快项目扶持方式转变,加大产业开发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实施移民培训工程,力争培训移民3000人次,提高移民就业创业和科技致富能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对贫困库区及连带影响贫困区域,纳入扶贫开发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扶持,实现扶贫开发阶段性目标。
三、工作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社会经济长远发展,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一)深入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各级要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按照“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移民人口自然变化管理。水库建设涉及的“淹地不淹房”等连带影响人口问题,要纳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统筹解决。贯彻落实三峡移民有关政策,切实做好三峡移民稳定帮扶工作。加快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村帮扶工作,结合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科学编制帮扶工作方案,以项目扶持为手段,统筹兼顾,重点帮助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长远发展问题。加大对特困移民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优先将因病、因灾、因残返贫等特殊困难移民群众纳入扶持范围。
(二)合力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精神,进一步整合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作用互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规划为核心,以项目为依托,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拓宽移民帮扶渠道,合力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编制行业规划、安排年度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在安排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农村沼气、危房改造、农村电网完善、水土保持、扶贫开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等项目投资计划时,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重点支持,优先安排。要充分发挥各级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细化分解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调度、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部门联系机制,协调做好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衔接工作。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积极沟通,主动衔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提出项目清单。
(三)积极推进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快移民项目扶持方式由生存向发展、由基础向开发转变,增强“造血”功能,有效增加移民收入。依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移民受益直接、范围广的生产开发项目,培育一批产业化发展基地。鼓励建立移民与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联动机制,形成“龙头企业+移民户”、“专业合作社+移民户”等各具特色的移民产业开发模式,完善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条,增加移民收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鼓励移民创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税费减免、信贷倾斜、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探索和规范生产开发类移民项目产权、分配和管理机制,将产权归属明晰、移民普遍受益、管理权责明确作为项目批复的重要条件。
(四)大力实施移民培训工程。要以提升移民就业、创业、增收能力为核心,围绕“转移培训一人,带动一户致富”的目标,紧密结合市场需要和移民群众需求,扎实做好移民培训工作,争取每个移民户掌握1门以上职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要将移民培训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对符合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教育条件的移民,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移民培训、移民村干部和移民管理干部培训。依托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产业基地和移民服务组织等培训教育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分类建立移民培训教育基地,建立和完善移民培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移民示范村”建设。为进一步探索移民村扶持发展模式,最大程度地发挥移民项目和资金效益,“十二五”期间,市里确定选择不同类型10个库区整体安置移民村,实施“移民示范村”建设,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培育亮点。对不同类型的移民村,要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移民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村,要积极引导产业化发展,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对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移民村,重点加强危房改造,水、电、路、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转移等,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为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各区县要结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好“移民示范村”建设。
(六)实施“整村推进”工程。项目扶持要以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为重点,采取“集中资金、逐村消号、整体推进”的方式,争取“十二五”期间,对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集中扶持一遍。各区县要在“十二五”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项目规划,以村为单元, 以农田水利工程、饮水安全、村内道路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等民生工程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分期分批实施。
(七)依法加强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依法安置,规范运作。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新建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管理、监督职责,实行全过程监管。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由省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市水利移民管理局负责,区县移民管理机构协助做好监管工作。加强新建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未按规定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或者移民安置规划未经审核、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助资金不落实、移民长远生计无保障的水库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不予办理用地等手续。
四、保障措施
水库移民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政治的高度,把水库移民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健全管理体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坚持水库移民工作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全责,县级政府是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乡镇政府是直接责任人,村委会是具体责任人。要调整加强各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市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卫生、水利、广电等部门和扶贫工作机构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水库移民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移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组织调度督查,及时研究解决移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帮扶库区移民的经验做法。要加大政策、规划、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力度,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抓好督导落实。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基层组织作用,认真组织移民群众参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建设,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由移民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各区县要把水库移民工作列入有水库移民扶持任务的镇(办)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镇(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投入力度,建立主渠道资金积极筹措、财政专项资金大力倾斜、存量政策资金注意整合、社会多元投资鼓励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作用。全面落实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用足用好中央、省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资金。进一步整合各类涉农政策、资金和项目,在保持投资渠道和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优先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要优先安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引导作用,将移民村的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予以优先安排。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和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政策,增加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投入。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以移民直补资金为抵押向移民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引导移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并纳入财政奖补范围的,按照移民群众筹资筹劳的50%给予奖补。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积极倡导强村强企、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
(四)健全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体制,有水库移民工作任务的区县要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托产学研机构、农村社区、专业合作社和技术协会等组织,加快移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移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移民干部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提高移民工作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对移民村公路、小型农田水利等公益性工程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明确项目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由市、县级财政给予补助。开展水利移民稽察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稽察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监察和审计工作,保障扶持资金使用安全和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实施绩效考核,追责问效,促进水库移民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扎实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发展。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各级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维稳责任考核范围。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畅通移民利益诉求渠道,切实做好移民信访接待、矛盾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建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重大行政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移民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未经风险评估不得作出决策,从源头上防范稳定风险。要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控制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健全信访预警处置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排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信访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要充分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做好移民群众工作,密切关注移民群众思想动态,将苗头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移民信访事项办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信访事项及时疏导、稳控和化解。
(七)搞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各级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要重点宣讲政策、报道工作成效,让广大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移民工作,为水库移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按程序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带动全市水库移民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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