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5〕95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733489
成文日期
2015-10-16
发文日期
2015-10-21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办字〔2015〕95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将淄博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淄博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副市长庄鸣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李灿玉、市政府秘书长董云波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新胜,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克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霍自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张守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巩曰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沙向东,市财政局局长卜德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孙树仁,市工商局局长刘波,市法制办主任张志超,市物价局局长石广博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全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区县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张守华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李克忠、市编办副调研员韩磊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沙向东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袁晖、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张兴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超军、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国栋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孙树仁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张学东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贯彻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卜德兰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石广博、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委委员范继英、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晶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刘波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服务业办主任张玉宝,市工商局副局长吕丕军,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同秀,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德森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新胜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唐勋,市科技局副局长吴建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张振香,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韦国,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刘绵锋,市体育局副局长高义波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领导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克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张守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李克忠担任。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区县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霍自国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调研员韩磊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区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张志超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建民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监督委员会承担专家组有关工作,市编办负责协调联络有关专家。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受领导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抓好本领域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力度,努力使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区县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做好“接、放、管”工作,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6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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