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5〕75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733461
成文日期
2015-08-10
发文日期
2015-08-11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办字〔2015〕75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划定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我市将正式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刘东军(副市长)
副组长:周洪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照春(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齐孝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县域办主任)
董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兴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尚明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杨明永(市农业局副局长)
丁守森(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
于学祥(市林业局调研员)
陈勇(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马高宝(市旅游局工会主席)
崔克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姜冬梅(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于照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