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5〕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733436
成文日期
2015-01-19
发文日期
2015-01-23
有效性
失效
文号:淄政办字〔2015〕3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淄博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9日
淄博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巩固提升全市公路综合服务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有力的支撑,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工作方针,以提升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加强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路域环境、保障安全畅通为着力点,全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继续保持淄博公路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公路技术状况和网络结构明显优化,路网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路行车秩序明显改善,各部门共同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基本建立,路网协调管理、通行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公路规范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路和路域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高质量工程、高品质服务、高效率监管、高科技支撑、高素质队伍的公路管理格局,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养护作业规范化、路网调度智能化、运营服务精细化、应急救援高效化、路政管理法治化,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绿色低碳、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积极推动各区县人民政府(含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各有关部门在公路发展中的责任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配合,协同推进,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公路事业格局。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治理思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路发展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综合施策,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果。
3.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将活动开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有机结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淄博建设、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扬尘污染治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开展“双创”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等有机结合; 统筹路内、路外两个重点,细化标准,综合治理。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结合我市地域、文化特点,区分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分类指导,合理定位,因路制宜,凸显安全畅通、生态环保、以人为本、文明和谐的淄博公路特色,积极打造与时代同步、与文明同行的公路服务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提升公路安全畅通保障能力。
1.推进改革创新。结合我市公路特点和实际情况,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层级清晰、集中统一、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按照上级相关部署,着力构建“精细化、预防性、链条式”管理运行机制,突出抓好“专业、精细、创新”淄博公路品牌建设;积极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养护运行机制,稳妥推进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打造淄博“三型四化”的现代化养护模式;探索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非收费公路体系;优化养护资金科学管理使用机制,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四新”成果,逐步推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公路科技进步,提升公路科技创新能力。
2.规范通行秩序。继续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专项行动,加大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力度,加大高速公路大货车长时间占压超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客车随意上下乘客、超员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客运车辆和出租车临时停车站点、临时停车等行为;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的行为;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路经营、占路打场晒粮、占路车辆清洗维修及加水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3.提升通行能力。在目前市到所辖区县一级以上公路通达率基本达到100%、区县二级以上公路通达率达到100%的基础上,继续加快G20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扩容改造工程、S29滨莱高速淄博西枢纽至莱芜枢纽段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等高速公路建设和国省道路网改造,使全市路网结构更趋合理,通行更加顺畅。
4.提升公路质量。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推行预防性养护,适时实施大中修工程,及时进行危桥改造,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推广无污染、低能耗的绿色养护,国省干线公路总体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2以上,其中,高速公路大于95,普通国省道大于88,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
5.加强公路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损坏路产、随意挖掘、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涉路违法行为;依法划定和设置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坚决制止和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构筑物,对残破建构筑物(含村庄民居)进行统一整治;加强桥隧保护和桥隧上下游控制区管理,严格禁止在桥隧构造物规定范围内挖沙、采石、倾倒废弃物等行为;禁止利用公路桥(含桥下空间)、隧、涵堆放物品、搭建设施及铺设高压电线、输送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等危及结构物安全的行为。
6.保障安全畅通。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整治平交道口;加强桥隧养护管理,强化健康监测和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现有危桥改造率达到100%;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规范施工作业区布设,科学编制交通组织设计,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和车辆有序通行。
7.加强应急处置。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控系统,实现所有高速公路、G205全路段的可视、可测、可控; 推进公路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消防、气象、林业、卫生等部门应急信息互通和联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处置网络。
8.严格公路执法。认真落实《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完善公路执法标准体系,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各区县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提高货运源头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上桥,超限率控制在5%以内;依法查处漏撒扬尘,运输散装货物车辆要密闭运输;严格收费政策,坚持依法收费,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
(二)提供公路舒美优的通行环境。
1.深化人本服务。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节假日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体系建设,ETC车道覆盖率匝道收费站达到100%;完善指路、指示标志体系,实现公路标志的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丰富动态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利用多种发布平台,提供多方位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采用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推进一、二级公路服务点建设,逐步实行管理服务星级考核;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
2.美化行车环境。大力实施公路两侧绿化美化,着力抓好公路两侧裸露土地绿化建设,消除绿化空白,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打造绿化景观;精心实施市际交界、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绿化,打造人文景观亮点,展现地域文化特色;开展沿路可视范围内荒山、破损山体治理与恢复,对沿线河道、湖泊等自然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公路两侧绿化管护,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杂草,缺株补植,确保绿化美化效果。
3.强化路域整治。全面清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严格路政许可管理,统一规划设置非公路标志;全面整顿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构筑物等影响路容问题,国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他废弃物,沿线露天煤堆等粉性物料要覆盖存放,避免扬尘;合理规范硬化土路口,避免带泥上路;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突出抓好穿村镇路段环境整治提升,做到排水系统畅通完善,路宅分家设施齐全,临街牌匾整齐统一,绿化效果美观舒适。
4.完善服务功能。对沿线社会服务场所的功能和布局加强规划控制,加强收费站、加油站、维修厂、餐饮住宿等现有设施的管理,确保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运行良好,卫生达标;加强监管,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充分展现“好客山东、畅行齐鲁”的良好形象。
三、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用地范围外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督导。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做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控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对沿线服务设施规划,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步骤。创建活动自2015年1月下旬开始,年底前结束。
1.动员部署(2015年1月下旬)。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调动各级各部门创建积极性,全面推动创建活动各项责任落实。待省政府印发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后,制定我市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
2.集中实施(2015年2月上旬—2015年9月底)。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对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的建筑控制区保护和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将整改意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2015年2月中旬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实施方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期间,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3.检查总结(2015年10月—12月底)。
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2015年底将对全市“畅安舒美山东路”活动进行总结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确定由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并于2月中旬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2122076)。
(二)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抓点带面机制,注重培育和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检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市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抓好调度,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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