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明电〔2012〕26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2-733582
成文日期
2012-12-04
发文日期
2012-12-17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办发明电〔2012〕26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便于各区县、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2〕126号)精神,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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