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淄政办字〔2016〕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8号文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各区县农业发展优势,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适合本地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到2018年,全市区县、镇(街道)、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全部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培育3个省级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县;新增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个;打造2个交易额过10亿元的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培育1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亿元的企业,争创5个省、国家级知名电商品牌;建设3家涉农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建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10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每年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10000人以上,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向平台化转型,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促进大批量农产品网上交易。引导博发水果批发市场、城中农贸市场、乐物网等重点市场和企业建设一体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建设淘宝特色中国淄博馆,鼓励周村烧饼、高青大米、沂源苹果、桓台新城山药、博山猕猴桃(桔梗)、临淄皇城西红柿、淄川区淄博池梨等我市名优特色产品入馆宣传推广。建设市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知名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加入平台,整合全市农副产品及特色旅游资源,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
  2.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企业的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农产品产销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支持淄博山珍园食品有限公司、淄博市北园府食品有限公司等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市内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各种资源,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创办农产品电子商务网商(店)。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种养大户、农产品批发商等借助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设立网店,开展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服务等网上营销,创建有特色的网上零售品牌。鼓励品牌企业开设网上专卖店,建立网上零售终端。鼓励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农村妇女、退伍军人等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大力推动农产品上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
  (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注重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下行与上行的有机结合,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把农特产品、乡村旅游、养生休闲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攻方向,推进“采摘农业”“农业观光旅游”“城市近郊生态游”等多种形式的现代农业发展。加强与联通、电信、移动等通讯运营商合作,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范围,为农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销售、缴费、出行、娱乐、资讯、创业等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
  (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以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为契机,推动各区县建立区县、镇(街道)、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提供咨询、培训、人才、运营托管、仓储服务、质量检测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到2017年,全市基本实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全覆盖。支持阿里巴巴、苏宁、京东、供销e家等农村电商项目在各区县落地。充分利用农村供销合作社、邮政便民服务站、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苏宁易购服务站,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电子商务服务商,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网店建设、营销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2.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营销平台等,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积极打造网上展示大厅,依托我市“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地方产品资源发掘网销产品,推进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消费者对我市农产品网上销售的信任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既可实现线下销售本地产品,又可提供线下展示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
  (四)促进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1.创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有条件的区县要结合自身产业特色,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加工园区、农业综合服务站等,合理规划和建设综合性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配套建设办公、监测、物流、仓储、餐饮、娱乐等服务设施,为入驻电商企业提供人才引进、培训交流、网络宣传推广等一站式服务,形成规模不等的农产品批发、零售聚集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2.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一批特色电商镇和电商村。重点推动高青县黑里寨镇、沂源县燕崖镇、博山区池上镇等具有特色产业的乡镇,积极创新电商发展模式,鼓励当地村民网络创业。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农村新型业态,积极打造桓台县唐山镇等2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镇、张店区沣水镇张一村等20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村。积极打造淘宝镇和淘宝村,扩大电子商务的示范导向作用。到2018年,全市培育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10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政府引领、市场主体作用,推进“三网融合”,统筹基础通讯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布局和建设步伐,推进光纤进村,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逐步实现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络(WIFI)接入,降低使用成本。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记录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设置系统预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话等途径发布信息,增强公众对产品的认可,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使农产品能够快速安全进城,让农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能够及时进村入户。(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1.大力推动“快递向下”工程,完善农村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快递企业及涉农电商企业自营物流向农村地区加快延伸,推动快递服务与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的深度融合,鼓励骨干快递企业加强农村地区自营网点建设。开展电商物流与快递协同试点,鼓励快递企业积极与新星集团对接,利用新星集团乡村超市网点优势,开展快递代办服务业务。推动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邮政“三农”服务站等邮政基础设施向快递企业开放,代办快递业务。引导淄博公交公司等单位与各区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对接,利用农村客运专线网络的优势,完成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2.促进农村物流枢纽基地与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以及城市社区、超市等有效衔接,打造“最后一公里”产业链配送体系,提高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和配送效率。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建立田头预冷、仓储保鲜、冷藏冷冻混合运输等冷链系统,解决从田间到商场、超市、电商企业“前端一公里”的物流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3.以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为引领,大力推进城市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智能快件箱)建设,鼓励在社区和农村地区推广电子信报箱智能快递服务。进一步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智慧化,以标准托盘和周转箱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带动上下游物流设施设备和包装标准化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七)加大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信用记录良好、有市场、有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适当提高授信额度。鼓励政府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引导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大对农村电商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利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引导和推动市级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企业对农村居民网络购物给予消费信用贷款,利率适当优惠。(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
  (八)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支撑
  整合人社、农业、商务、团委、妇联等部门资源,制订统一培训计划,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万人计划”,构建由政府、电子商务企业、培训机构、淄博职业学院等院校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提供电商理念和实操培训,实操培训内容包含微商系类、淘宝系类及第三方营销平台和其他新平台的实操,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积极与新华网等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依托其优势资源培养本地创客人才,孵化创客企业,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夯实人才基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团市委、市妇联)
  引导农业主体、返乡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转业转岗农民开展电商创业,支持举办涉农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技能大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
  (九)推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在确保全部贫困村覆盖宽带网络的前提下,建立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模式,提高贫困镇、贫困村电子商务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帮助贫困镇、贫困村打造自有品牌,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街道),根据产业结构打造“互联网+扶贫”示范区。积极开展“电商助农”精准扶贫培训,联合更多社会培训资源,为贫困户提供电商技能等培训服务,支持贫困户创业就业,帮助贫困农村农民脱贫致富。充分利用淘宝大学、淄博职业学院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每年市县两级及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精准扶贫培训不少于100期,培训人员不少于5000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电子商务规划,部署重点工作项目,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各区县也要完善相应组织领导体系,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各区县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化审批、审核程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创新电子商务注册登记制度,对新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工商登记、互联网经营资格审批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同时,加强规划引导,防止盲目发展和低水平竞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为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积极开展针对大型电商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
  (三)加大政策扶持。依据淄博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对符合发展电子商务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优先扶持;对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电子商务示范区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区县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调动农村农民参与电商发展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社等市内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广电子商务示范区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经验,宣传各地发展电子商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媒体宣传、典型示范,营造电商氛围。通过开展网上创业大赛、网商产品展销会、网上创业项目投资洽谈会、网上创业优秀典型宣传等活动,努力营造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分析研判。探索引入第三方服务,全面了解全国各省市的电商交易规模,以及我市在全省的排名情况,掌握全市及各区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量、交易额、店铺数量、从业人员数等数据及全市重点企业情况,及时掌握农村电商发展动态,做好统计监测,通过对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行趋势分析、平台分析、行业分析、区域分析及店铺分析等,及时发现问题,预判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服务,把握工作主动权。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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