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政务规划与顶层设计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7〕5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7-728108
成文日期
2017-04-27
发文日期
2017-04-3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政务规划
与顶层设计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7〕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淄博市电子政务规划与顶层设计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电子政务规划与顶层设计方案
电子政务是指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深入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各级政府平稳运转和高效履职不可或缺的手段。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是我市“十三五”的重要任务,是促进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支撑重大问题决策研判、推动重点工作督查落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举措。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政务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作为未来五年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电子政务现状及分析
(一)电子政务现状
近年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电子政务建设投入大幅增加,政务网络架构初步形成,部分行业电子政务建设全国领先。电子政务已成为提升政府行政能力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支撑。
1.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起步较早,经过多年建设,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为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主要部门机房总面积近4200平方米,服务器615台,存储设备65台,总存储量达1720T。
2.政务网络架构初步形成。电子政务专网已基本覆盖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电子政务外网已覆盖全市60多个主要市级部门、部分区县,初步实现了市、区县间网络互联互通,并连接省级网络平台。主要市级部门不同程度建设了业务专网,实现了本行业内部的互联互通。
3.行业应用水平不断提高。随着智能交通、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数字监管、环境保护以及国土“天地图”等一大批重点领域的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主要市级部门共建设电子政务应用系统195个,政府网站158个。国土、环保、教育、人社等部分行业应用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4.安全保障意识逐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安全保障意识逐步增强,部署防火墙、IPS、监测、审计等安全设备120台,形成覆盖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专网和行业业务专网的安全保障体系。市环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建设了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经信、工商、房管等21个市级部门设立了信息中心或类似支撑单位,承担本部门的安全运维保障工作;其他部门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业运维,总体运维安全管理水平普遍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一体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市级部门根据各自行业信息化规划开展建设,客观上造成重复投资、资源整合困难等问题,制约了我市电子政务发展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普遍存在设备老化、运行成本高的问题,全市服务器总体利用率不足30%,各部门机房分散建设,无法充分利用基础资源。三是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电子政务外网和大量国家、省、市业务专网同时存在,政务网络结构复杂、互联互通困难,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不足,电子政务专网多以终端方式覆盖各部门,尚未形成有效支撑业务运行的局域网体系。四是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不高,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孤岛大量存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难以交换共享。五是业务协同程度不高,统一的协同办公、视频会议等基础性通用应用有待完善,对多部门协同工作的支撑能力不足;分散建设的政府网站、行政审批等同类应用系统数量庞大,亟待通过规范整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三)发展趋势分析
1.国家信息化战略为电子政务发展指明新方向。推进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紧密联系,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电子政务工作的战略目标;“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行动纲要等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为电子政务发展指明了发展路径。
2.政府转型对电子政务发展提出新要求。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政府面临着向“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发展任务,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契机,通过电子政务的现代化促进政府监督机制的完善、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政府运作的公开化、透明化。新时期电子政务不仅是政府运行的重要支撑,更应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强大创新驱动力。
3.信息化新技术为集约化发展提供新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对生产生活方式、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新技术带来共享资源、灵活调度、高效智能等方面的便利,较好地契合了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智能化管理的现实需求,有利于降低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为电子政务提供了“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服务、统一安全保障”的集约化发展新模式。
4.协调发展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新思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中明确指出“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的新思路。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以满足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主线,着力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优化电子政务发展环境,提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整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服务、统一安全保障”的要求,统筹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机房、网络和支撑软件,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坚持业务与承载相分离的原则,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2.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
3.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应用,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4.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计算机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体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提高全市电子政务安全防护能力。
三、总体目标
按照“两个中心、三个平台、四大支撑体系”为建设主体的电子政务发展总体思路,到2020年,全市电子政务统筹能力显著增强,应用成效明显提升,基本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高度共享、业务有机协同、服务便捷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发展格局,有力支撑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
——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统一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满足全市各级各部门互联互通的需要;市、区县两级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在云平台上的比例达到98%以上,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形成区域性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基础配套设施中心,基本消除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
——政府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形成横向覆盖所有市级部门,纵向覆盖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的政务协同办公体系;以社会信用、环境保护、财税管理、平安城市、国土资源等领域为重点,应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全面提升政府管理能力。
——“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普及。深化网上政务服务,统筹各部门在智能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健康、社会保障、智慧旅游等领域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网上可办理,公共服务系统覆盖市、区县,逐步向乡镇、社区延伸,形成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
——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水平大幅提升。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深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辅助决策等基础信息的共建共享,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普遍开展,政务部门间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达到80%以上;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信息资源应用试点,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稳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及社会化利用,政务数据开放、管理和社会利用机制初步建立。
——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础设施、数据、应用及服务的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等级保护工作。实现重要数据、应用的异地存储和备份。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开展市电子政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建设
电子政务中心是政府事务处理的运行中心,负责基础数据的承载和处理;大数据中心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利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和未来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一体化建设全市电子政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
1.面向多元化政务应用需求,建设多功能电子政务中心。集中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大幅减少部门自建机房数量,原则上不再批准部门新建孤立的信息基础设施,避免“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现象。以电子政务中心的网络、计算、存储资源为基础,集成应急平台体系、视频监控系统、空间地理信息系统、音视频通讯系统、决策会商等多个政务应用系统,构建统一汇聚、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智能化控制中心,实现多部门协调运作。建设“互联网+”展示中心,旨在通过“感知、体验、应用”电子政务的直观演示,多角度诠释电子政务示范和带动作用,全方位展示淄博电子政务发展的规划及成效,体现我市电子政务发展的整体水平。
2.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现有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运用云计算技术,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区域性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支撑数据的整合汇聚、交换共享、开发利用和关联分析,力争成为区域性信息交换枢纽和信息存储中心。推进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依托电子政务中心的资源优势,推动实现产学研用联动,推进政府机构、高校、企业开展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联合攻关,支持政府和研究机构、企业共同建设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促进多方协同创新。设立山东省电子政务研究院,重点研究和解决电子政务领域基础性、对策性、前瞻性、技术性问题,推动政府管理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依托电子政务研究院和驻淄高校的技术力量,设立大数据实验室,开展大数据核心算法、协议标准、中间件架构的测试、部署和应用开发等科研实践活动,为我市政务大数据挖掘、开发与利用培养高层次人才梯队。
(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三大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规范电子政务外网;按照“一级平台,多级应用”的原则,推进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应用与承载分离,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应用部署提供基础共享平台。全面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数据支撑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业务应用平台,积极开展通用政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提升我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建设电子政务共享基础平台。立足我市实际,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共享基础平台,构建规范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和电子政务云平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支撑。按照“迁移为主,对接为辅”的原则,逐步实现市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基础资源设施和网络的迁移与整合。
(1)规范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管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推进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建设,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形成全市“一张网”。
整合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专网资源,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合理、业务协同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电子政务外网结构。以现有市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建立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对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实行扎口管理、统一出口,扩大网络覆盖,丰富网络应用,为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供支持,主要用于满足各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之间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管理服务的需求。以现有市电子政务专网为基础,建立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对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统一路由、统一地址分配、统一安全防护、统一出口,为提高行政效率、辅助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条件成熟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电子政务外网两域之间通过省级统一的交换通道进行数据交换和业务融合。制定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规划和建设标准,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全市外网网络核心和市级部门的接入线路;各区县、镇(街道)根据全市规划和标准,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建设本区域网络核心、本级政府和部门的接入线路;市级各部门根据自身需要,建设支撑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与下级部门互联互通。
(2)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建设行政服务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建设公共服务云,为各区县、市级各部门提供统一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设施等硬件资源以及支撑软件、应用部署等服务;建设统一的容灾备份中心,确保数据的安全。各区县原则上不再新建云平台,统一使用市级政务云平台。
加强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统一管理。建设市电子政务云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公共服务云和行政服务云。实时监控政务云平台的设备状态、系统状态、安全状态等,提供行政服务域资源分配功能,具备宏观调度、资源申请、监控、审计等能力,实现集约控制和统一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政务云管理系统记录的公共服务云状态数据,对云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运维成效和安全指标进行评估,为政府考核云服务商和支付云服务费提供依据。
推进行政服务云建设。采用“新建一部分,整合一部分”的方式,整合各单位基础设施资源集约化建设,采用云化管理,按需向各业务单位分配虚拟资源,为政府内部管理、决策分析以及涉及政府内部通用业务、财税资金、环境保护、基础核心数据等信息的应用系统建设提供应用部署基础环境,并根据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计划,评估资源需求,完成行政服务云扩容升级。
理顺公共服务云工作机制。适时引入多家供应商联合体,形成合理竞争关系,节约财政资金。为政府面向公众提供的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民生服务、质量安全、消费维权、证照办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系统建设提供统一的应用部署环境。选择多家技术力量雄厚、服务经验丰富、采用国际标准的云服务商,为市级部门和各县区提供公共服务域业务应用部署所需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以及应用支撑资源等服务。
提高电子政务核心数据容灾安全性。采用同城和异地灾备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信息系统及其核心数据的备份,在灾难发生的情况下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应用系统连续性。在本市选择符合标准的机房建设同城数据级灾备中心,实现本地数据的备份。在符合要求的灾备服务机构设立我市电子政务统一的异地数据级灾备中心,增强全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抗毁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
(3)实现部门电子政务资源的云化整合迁移。按照“增量先行,分类梳理,逐步迁移”的原则,逐步实现市级部门非涉密电子政务资源云化整合与迁移。新建业务系统统一部署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首先实现增量的集约化建设。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已有业务系统进行分类,确定业务承载网络,逐步迁移至公共服务云或行政服务云,相关硬件资源同步迁移,原业务专网取消或并入电子政务外网。各部门暂时无法迁移的业务系统,与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
推动市级及以下部门业务专网的整合迁移,梳理现有部门业务专网的业务特点、覆盖范围和安全需求,在电子政务外网架构基础上设计满足原专网要求的联网方式,通过地址段限制、专用子网、虚拟专用网等方式满足较高的安全需求,弥补覆盖范围不足的问题。对于国家、省统一部署建设的业务专网,按政策要求确需保留的,经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批准,暂时保留其业务专网,但应统一迁移至政务云机房托管。
加快推进机房和硬件资源的整合迁移,对电子政务云平台有支撑作用的、设备老化严重的,优先迁移。整合迁移分为上云迁移、托管两类,机房设备不涉及国家部委、省级部门专网业务的,逐步整合迁移上云;机房设备支撑国家部委、省级部门行业专网业务的,先期以迁移托管方式物理集中,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逐步实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完成上云迁移。
统筹业务应用系统的迁移上云。分类梳理现有业务应用系统,各市级部门自行规划建设的部门应用系统,按照应用系统的需求,分别迁移至电子政务云平台行政服务云或公共服务云;按照国家、省相关部门要求,依托业务专网以垂直方式已建设和拟建设的业务系统,根据国家、省级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开展业务应用的建设、迁移与业务专网整合。
2.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构建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要求,以“统一标准、逻辑集中、共建共享、职属管理、授权使用”的原则统筹设计,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标准为蓝本、以应用为基础,实现对多个分布的异构信息资源库的数据访问、获取和展现,并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质量评估和安全保障服务。
(1)构建全市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管理体系建设。
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各级各部门根据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梳理并明确本部门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信息资源需求目录。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建设目录管理系统,对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对比筛选,形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
(2)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围绕我市政府部门的业务和管理需求,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传送与处理,并完成交换过程配置、监控和管理等过程控制。
以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数据为基础,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依据整合共建原则,通过在共享平台上集中建设或接入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建立疑义、错误信息快速校核机制,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信息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反馈提供部门予以校核。
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基于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实现对多个分布的、异构的信息资源库的访问和获取,核心功能包括数据交换、交换节点管理、交换流程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提供统一的权限控制、安全保障、访问机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
(3)加快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积极开展数据开放系统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扩大开放范围,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资源清单,制定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和开放计划,明确数据开放管理和实施主体责任,推进数据资源集中和统一向社会开放。优先推动社会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教育、环境、统计、企业注册等领域的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共享情况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
3.聚焦公共服务和行政服务,构建全业务全流程政务应用平台。按照要求,建立统一用户认证管理、统一工作流引擎、统一应用服务、统一数据支撑的政务应用平台。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利用,完善内部应用,提升电子政务行政服务能力,统筹各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智慧城市等应用建设,为部门各业务应用提供整合服务,为我市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创建统一的用户平台和运行环境,提高全市各部门之间业务协同能力。
(1)推进统一服务的政务应用平台建设。对部署在平台上的政府通用系统和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智慧城市等应用提供管理调度服务,同时为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应用接口、身份服务、访问控制、工作流、单点登录等公共服务。政府各级各部门通过平台实现应用层面的协同,消除各部门应用系统标准不同形成的信息孤岛,提高各部门协同工作能力。
(2)加快政务通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包括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办公系统、政府网站集群、移动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系统等通用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依照电子政务应用平台的建设标准,采用云计算模式,按照应用需求分别部署于行政服务云或公共服务云,有效保证各部门数据安全和一定程度的个性化需求。
推进“五位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简政放权,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建设以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体系,通过市级网上政务大厅为全市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构建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满足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需求,大幅提高行政效率。2017年开展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采用组件化的工作流机制设计,可以灵活定制日常工作流程,统一电子公文编号,允许各部门定义内部办公流程;通过云计算技术为政府部门提供分布式的业务运维服务,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网上无纸化办公的需求。
加快完善政府网站集群建设。2017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构建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的网站集群,进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新建部门网站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网站建设,已建设的部门网站逐步接入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实现网站信息互通共享,统一政府网站形象,防止出现“僵尸”网站,减少网站管理人员,降低政府网站建设和维护成本。
积极推动移动应用开发和利用。拓宽公开渠道,建设我市政务微博、微信,统筹各部门开展政务APP等的综合应用,各部门建设的移动应用统一接入电子政务应用平台进行融合和统一管理,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时效。
加快建设全市统一视频会议系统。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制定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标准,整合已建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视频会议系统对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覆盖。
推进建设全市统一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系统。收集互联网传播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对传播速度和影响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实现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化解网络舆论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搜索引擎技术、文本处理技术、知识管理方法、自然语言处理、手机短信平台,通过对互联网海量信息自动获取、提取、分类、聚类、主题监测、专题聚焦,满足相关政府机关对网络舆情监测和热点事件专题追踪等需求。
(3)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应用与分析。围绕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统筹各类政务信息资源,以城市管理、税收、金融、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交通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和跨部门信息资源为重点,结合外部智库资源的收集与分析,基于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务大数据分析系统。
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数据集中抽取、数据融合和数据处理,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信息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支持。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智能检索、统计分析、预测预警等应用,方便政府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为我市制定经济运行、税源治理、财政状况、行业布局、公共安全等发展战略和提高行政质效提供数据依据,不断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
发展政府决策大数据。建立宏观经济、市场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市场经济行为等各类信息的融合利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依托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推动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
发展公共安全大数据。建设我市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在决策指挥、执法办案、治安防控等领域形成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应用,推动重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智能监测管理系统,提高事故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能力。利用大数据提升山区及农村地区灾害风险预警及安全防范能力。
发展交通管理大数据。推进交通、规划、交警、气象等跨部门数据融合,充分整合社会数据,通过设计交通仿真模型、模拟真实路况,为制定缓解交通拥堵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吸引社会资源,开展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提供道路出行、交通引导等服务。
(4)统筹各部门应用系统建设。围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范围为基础,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统筹各部门,在社会信用、环境保护、平安城市、财税管理、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社会保障、旅游以及城市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和智慧城市等电子政务深度应用,促进职能部门业务创新,并依托“三大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用整合和协同。
社会信用建设。建成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有序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建设“信用淄博”。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信用代码库,依法向社会提供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并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
国土资源管理。以数据淄博地理空间框架为基础,开展“多规合一”建设,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全市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平安城市建设。依托我市警务云平台,对公安大数据实施智能分析和有效利用,实现治安焦点问题快速精确定位、及时全面掌握信息、科学指挥调度警力和社会安保力量,确保迅速有效处置。通过警务云平台向市民提供公安窗口、互联网、移动终端、电话语音短信等多渠道“贴心”服务。建设公安物联网,构建感知警务、移动警务、智慧警务、社区警务和民生警务,努力打造“平安淄博”。
环境保护管理。提高环保核心业务信息化水平,利用物联网自动监测、综合观测等数据,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及决策会商,提高联防联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林业、土地等资源智能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大数据监测评价和分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社会保障管理。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应用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劳动保障监察、内控稽核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应用。
教育文化管理。推动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建立各阶段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生学籍档案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构建文化传播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传播我市城市文化,为社会提供文化服务。
医疗健康管理。构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应用体系。探索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服务,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智慧旅游建设。建立旅游投诉及评价全媒体交互中心,实现对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及时分流疏导,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便游客出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消费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不断完善电子政务支撑体系建设
结合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高度集约化、业务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标准支撑体系、科学管理支撑体系、高效运维支撑体系和规范化的安全支撑体系,为电子政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健全统一标准支撑体系。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和大数据的标准和规范。借鉴和应用国家、省和相关行业的成熟标准,围绕政务数据的采集、组织、分类、保存、应用等信息生命周期各环节,按照基础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和安全运维标准的分类,构建我市电子政务标准体系。
2.健全科学管理支撑体系。明确电子政务考核管理办法,将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项目;健全电子政务项目立项评审、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机制,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完善政务云平台管理制度、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政企合作制度,制定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制度,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1)推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制定与落实,规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申报、评审、组织实施、试运行和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确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规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对接、管理与服务,促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明确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职责分工和使用方式,制定数据共享开放的实施计划。
(3)制定并落实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分工和责任主体,强化电子政务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政府部门信息化应用效率,促进信息资源共享。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针对性的原则,采取自评、实地调查和专家评审等方式,采集信息资料,对电子政务相关绩效指标进行考核。
(4)规范政务云平台管理,对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机房、网络、硬件设施、软件平台、数据灾备、安全保障、运维服务、信息共享、取费标准等服务做出详细规定。明确各部门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和资源开发的相关责任,规范基于政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的管理、审核程序,形成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管理体系。
(5)加强部门电子政务资源云化整合迁移的管理,制定基础资源、网络和应用整合共享的原则,明确部门业务系统和网络迁移的时间计划、工作责任和技术路线,开展基于电子政务云平台业务系统的部署与迁移工作。明确迁移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工作流程和协同机制,保障迁移后系统的稳定运行。
(6)推进通用应用系统的制度建设,针对协同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网站集群等通用业务系统,明确建设分工和管理责任,制定人员账号、终端设备、物理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要求,确定每个通用应用的使用范围、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通用业务应用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
3.建立高效运维支撑体系。建设完善的创新型政务运维管理体系。基于三大平台“体系化”的思路,面向基础、数据和应用,建设以统一监管为导向的运维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运维模式由被动式支持转为主动式服务,打造以可视管理、质效评查、工单流程为基础的全流程、全角度、可监督、可管理、能调度、能分析的可视化运维服务保障体系。
基础设施的运维。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统筹运维机构开展基础设施的运维,通过集中可视的监控平台实现对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和网络服务等资源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向运维人员提供实时、全面、直接、专业的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保障整个电子政务云平台的稳定运行。将性能数据、状态信息、事件信息等底层数据标准化、归档、处理和分析,展现直观的、可量化的整体IT运行环境。
数据运维。由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实时监测,通过可视化的监测系统对连接数量、读缓存命中率、写缓存命中率、死锁数量、回滚数等进行监控,并依据《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标准》对基础数据库的使用状态和动态更新情况进行监测。
应用运维。统一建设的通用业务系统由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运维,对各个业务系统进行梳理和管理,定期对各业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按需升级制度。部门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部门负责。
4.建设规范安全支撑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工作,从基础设施、数据、服务等层面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存储、数据备份与恢复、主动防护、安全事件监控、恶意代码防范等信息安全保障。进一步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主体责任,确保相关管理规范、技术要求、实施策略、测评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安全问题的研究,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网络安全保障范围边界,完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1)基础设施安全
物理环境安全。包括机房值守、监控和访问控制,防雷、防静电、电磁防护、供电、配电等方面的安全。
网络安全。对平台网络进行安全等级区域划分,并对不同的安全域采取不同等级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手段。部署链路负载均衡设备并接入不同运营商的互联网链路;部署网络防御体系;监控、识别和阻止由云主机被劫持造成的内部攻击;对网络系统进行充分的脆弱性分析和修复等。
主机安全。主机安全包括物理主机安全和虚拟主机安全。物理主机安全包括登陆主机身份标识和鉴别、访问控制、用户行为审计、入侵检测、病毒防护及重要主机系统资源监视。虚拟主机安全主要考虑虚拟主机内部、虚拟主机之间、同一物理主机内不同虚拟主机之间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隔离,安全防护措施应支持分布式部署,多个虚拟主机可应用多级防护策略。
(2)数据安全
电子政务数据安全主要包括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迁移、数据隔离、数据备份与恢复等的安全保障。需满足政务业务应用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可用性、完整性,在业务系统使用数据的过程中需提供数据防篡改、防破坏、防盗用、防窃取等高强度的数据安全保护。
(3)服务安全
将信息安全服务产品化,形成标准化的信息安全服务产品目录。根据业务类型、建设要求、政务用户、承载网络的不同,确定电子政务应用的安全防护内容,建设单位根据需要从信息安全产品目录中选择服务组合。服务过程安全包括组织管理、终端安全、应用迁移安全、安全审计、安全实施评价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
成立淄博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电子政务发展和应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项目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应用等方面工作,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协调推进、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电子政务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人才建设,强化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电子政务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电子政务业务培训。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申报涉及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领域的高级研修项目,优先纳入高级研修年度计划予以保障。支持在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申报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鼓励相关领域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发挥平台优势,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三)加强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
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和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合理编制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统建共享的集中投入,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强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建设投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的需要。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电子政务建设,通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技术应用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完善电子政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管理办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项目的开发与服务,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电子政务专家咨询机制,跟踪研究新技术,关注发展新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和试点示范,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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