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5〕12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728039
成文日期
2015-12-24
发文日期
2015-12-25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办字〔2015〕128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淄博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李灿玉(副市长)
副组长:张守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霍自国(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孙中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卜德兰(市财政局局长)
孙树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树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子森(市农业局局长)
王永胜(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
于秀栋(市林业局局长)
张志超(市法制办主任)
杨继明(市房管局局长)
王建中(市地税局局长)
迟文质(市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孙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迟文质、张兴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韩秀利(市房管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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