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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国(淄博)陶瓷琉璃城

“五个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淄政办字〔2017〕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市建陶(琉璃)产业地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建陶(琉璃)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确保建陶(琉璃)行业在转型升级中实现“企业高端发展、产业集约提升、效益稳定递增”的目标,按照《淄博市建陶行业精准转调工作方案》(厅发〔2017〕3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依托全市建陶(琉璃)骨干企业优势和中国(淄博)陶瓷总部高端建陶商贸平台、中国财富陶瓷城专业市场资源,规划建设中国(淄博)陶瓷琉璃城“五个中心”,即展示中心、交易(国际采购)中心、物流信息中心、研发设计中心、品牌孵化中心。为加强“五个中心”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定位和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以建陶(琉璃)产业转型升级为动力,以建设技术领先、生产集约、生态环保的世界级高端建陶(琉璃)业制造基地和国际采购服务商基地为目标,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与加强国际合作相结合、研发创新与品牌打造相结合、全产业链展示与国际营销网络构建相结合、交易方式创新与产业链金融支撑相结合,整建制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到2021年建成全国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国(淄博)陶瓷琉璃城。
  二、“五个中心”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展示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工作思路和目标
  充分利用中国财富陶瓷城、中国(淄博)陶瓷总部及骨干建陶(琉璃)企业现有资源,以产品品牌展示为主体,陶瓷(琉璃)文化展示为切入点,陶瓷机械、创意设计、花色设计、色釉料等全产业链展示为目标,聘请国内外一流设计公司对展示场所进行高端包装设计。采取新建、扩建、升级改造、丰富内涵等多种方式,着力增加陶瓷(琉璃)历史、设计创意、文化展示等内容,全面提升完善陶瓷琉璃城功能,建设全国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建陶(琉璃)全产业链展示基地。
  2.规划建设项目
  建设总规模105万平方米,其中中国财富陶瓷城66万平方米,中国(淄博)陶瓷总部36万平方米,其他3万平方米。主要有街区式展厅、独栋展厅、集中式商贸城和骨干企业特色展厅四种形式。
  (1)商家品牌展示区。充分利用中国财富陶瓷城、中国(淄博)陶瓷总部现有展示场所,结合建陶(琉璃)行业特点,植入新的营销理念和创新元素,分区展示1000余家厂商的1600余种品牌产品。(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淄川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2)集中式陶瓷(琉璃)商贸城。利用高端购物中心设计理念,在中国(淄博)陶瓷总部设立陶瓷(琉璃)总部展示区、全产业链展示区、陶瓷(琉璃)文化创意展示区和陶瓷(琉璃)工业展示区等四大板块,吸引海内外200家左右知名品牌入驻,集中展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装饰陶瓷、卫生陶瓷、卫浴设备及精品琉璃,打造一站式采购平台。项目总面积5万平方米。(实施单位:淄川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骨干企业特色展示区。选择10家左右的骨干企业建设提升特色展馆,展示企业最新技术、最新创意和最新产品。(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淄川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4)陶瓷(琉璃)小镇展示区。在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二期工程中,引入意大利陶瓷小镇概念,利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陶瓷(琉璃)设计、创意、创业、文化体验等多功能区域,打造融汇世界陶瓷(琉璃)元素的陶瓷(琉璃)小镇。(实施单位:淄川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5)陶瓷(琉璃)文化创意展示区。在中国财富陶瓷城环球电商创意产业园内,设立陶瓷(琉璃)文化展示区,制作高水平视频,集中展示淄博陶瓷(琉璃)历史文化、当代陶瓷(琉璃)产业发展成就、现代大师精品成果及龙头企业、著名品牌、优质产品。(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扶持政策
  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名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九条意见》(淄发〔2013〕6号)规定,享受土地供应、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该扶持政策以下4个“中心”同样适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交易(国际采购)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工作思路和目标
  在加快传统交易市场改造提升、扩大交易额基础上,吸引高端海内外采购商、经销商、代理商入驻淄博,不断扩大出口份额。坚持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相结合,搭建陶瓷(琉璃)产业供应链电商平台,为用户提供完善的电子交易、结算融资、物流仓储、供应链金融、信息资讯、营销管理云等全程供应链服务,建成掌握建陶(琉璃)行业定价权的国际采购服务商基地。
  2.规划建设项目
  (1)中国财富陶瓷城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中国财富陶瓷城600多家商户、1000多个品牌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5万多个经销商为依托,创新“平台+基地”供应链电商模式,建设环球电商创意产业园,促进工厂、品牌商、经销商之间实现电子化渠道交易,经销商与终端客服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发展供应链金融,打造世界陶瓷(琉璃)线上服务商。采取商城交易、采购专场、集中采购、团购以及竞拍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现货交易服务。环球电商创意产业园项目位于中国财富陶瓷城第六期西侧张店片区,规划面积7万平方米左右。(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淄川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2)中国(淄博)陶瓷总部电商平台。借鉴佛山中国陶瓷城集团陶瓷商贸平台的运营管理经验,打造电商交易平台,吸引专业电商运营团队入驻,为经销商产品推广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线上服务。加快推进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打造全国最大的网上陶瓷(琉璃)产区特色馆和陶瓷(琉璃)产业带电商平台,逐步加入淄博全产业元素,实现淄博工业和商务全产业带网上交易,到2021年,线上交易额争取达到100亿元。(实施单位:淄川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出口贸易服务平台。利用佛山中国陶瓷城集团建陶出口资源和渠道,吸引全球高端建材国际出口商及全球质检权威机构入驻中国(淄博)陶瓷总部,引进50家以上陶瓷(琉璃)行业贸易商和代理商。通过专家讲座、专业知识学习等形式对入驻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中国财富陶瓷城的企业进行出口业务培训,提升建陶(琉璃)产品出口能力,到2021年,争取实现出口额100亿元。(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淄川区政府,市商务局、淄博海关、淄博检验检疫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扶持政策
  (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淄发〔2015〕8号)规定,市级每年设立2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入驻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中国财富陶瓷城,年网上交易额达到5000万、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连续五年,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从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2)对入驻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中国财富陶瓷城的电商企业,给予办公场所前3年租金全额补贴,后2年减半补贴。同时,对2年内完成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2%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张店区政府、淄川区政府)
  (3)对入驻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中国财富陶瓷城,出口淄博建陶(琉璃)产品年累计额达到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贸易公司,实行出口1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的政策,所需资金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4)在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中国财富陶瓷城设立陶瓷出口服务机构,专业代理企业产品出口的质检、报关等业务,给予办公场所5年内租金全额补贴。支持大型外贸出口企业在淄博注册成立子公司,给予办公场所前3年租金全额补贴,后2年减半补贴。(责任单位:张店区政府、淄川区政府)
  (三)物流信息中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是通过企业自建与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先进物流理念,完善物流信息功能,打造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新业态。二是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与金泰传化、海旺达等物流骨干企业合作,构建具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商业智能和决策分析功能的综合性第四方仓储物流服务平台。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产品目录库、品牌企业库、平台管理用户库,以及经销商、终端客户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用户库等数据库,通过网站、APP 等新媒体提供买卖交易、渠道管理、资讯服务、企业服务、专业服务等,逐步建立陶瓷(琉璃)价格形成中心,建成立足鲁中、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区域性大型建陶(琉璃)物流信息中心。
  2.规划建设项目
  (1)智慧物流港。中国财富陶瓷城在山东铭德物流有限公司现有20万平方米仓储区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化智能仓储理念,运用互联网等综合手段,通过与海尔日日顺、海旺达、传化和远成物流等企业合作,在海运、路运、铁运及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等方面形成全覆盖网络,建成年吞吐量近100万吨的现代物流仓储基地。(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
  (2)中国(淄博)陶瓷总部在与金泰物流园区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开辟专属物流仓储区,为入园海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同时,整合科技信息开发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打造新型智慧物流信息园区。(实施单位:淄川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
  3.扶持政策
  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淄发〔2015〕8号)规定,市级每年设立1000万元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物流信息中心项目享受该专项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市财政局)
  (四)研发设计中心(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1.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是以高端新型建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为主体,依托中国(淄博)陶瓷总部陶瓷创意产业园、中国建材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山东分院,积极推进行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建陶产品检验认证、产品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加快构建“一平台多支点”的建陶研发设计体系。二是加强与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合作,支持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高校加强相关陶瓷(琉璃)专业的设置及学科建设,培养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流的研发设计及国际商务运营专业团队,培养行业领军人才。三是把握建筑陶瓷功能化研发方向,积极推广应用全国领先的干法制粉、连续球磨制粉技术,进一步提升防静电、抗菌、防滑、仿天然瓷砖水平,加快推广粉煤灰制砖技术,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产品,为建陶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质量、标准等服务支持。
  到2021年,争取吸引30家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设计团队、学术团队和培训机构。争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增加2家,达到4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2年增加2家,达到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加2家,达到3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年增加1家,达到1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加2家,达到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增加1家,达到12家。院士工作站每2年增加1个,达到4个。每2年推动1项成熟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达到3项。
  2.规划建设项目
  (1)中国(淄博)陶瓷总部研发设计中心建成前,建设创意中心,承担研发设计中心部分功能。创意中心集全球展示、营销、管理、服务、信息交流功能于一体,面向陶瓷机械设备及配套、色釉料、陶瓷产品花色设计等上游产业链企业,为陶瓷产业链各个环节提供服务。计划利用2年时间,引进40家海内外知名陶瓷机械、窑炉、色釉料和配套产业的设计团队、研发团队、创意团队、营销团队。项目总面积6800平方米。(实施单位:淄川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2)中国(淄博)陶瓷总部研发设计中心主要引入国内外陶瓷上下游产业链高端设计、研发企业,为生产企业和设计、研发单位提供点对点、面对面交流平台,为研发机构提供更快捷、更方便、时效性更强的新成果、新设计投入应用渠道。项目位于中国(淄博)陶瓷总部二期,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实施单位:淄川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在中国财富陶瓷城环球电商创意产业园内,建设陶瓷研发设计平台,吸引国际、国内知名设计研发机构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实施单位:张店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4)选择10家左右的骨干企业建立区域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提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实行多点支撑和突破。(实施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5)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加强与意大利SRS集团、天工、卡罗米亚及西班牙高谛等设计公司,卡罗比亚、美高等色釉料企业,伊莫拉陶瓷、加德尼亚瓷砖等生产企业,萨克米、西斯特姆、唯高等陶机装备企业,在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品牌运营、产品提升、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积极推动一批骨干企业加强与上海德稻集团合作,引进国际级行业设计领军人物,邀请100余位顶级设计师来我市开展设计创作。(实施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扶持政策
  (1)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淄发〔2015〕8号)规定,对新认定批准的国家级、省级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13〕38号)规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淄政发〔2013〕39号)规定: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补助。相关建陶(琉璃)企业享受以上扶持政策。同时,将政策扶持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3〕3号)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在申报指南中确定并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给予适当奖励。根据《淄博市专利奖评奖办法》(淄政发〔2013〕36号)规定,对评为淄博市重大专利奖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和20万、10万、3万元奖励。相关建陶(琉璃)企业享受以上扶持政策。同时,将政策扶持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3)支持举办全市陶瓷(琉璃)设计大赛,对获奖作品和创作人员,在国内知名媒体上进行宣传,所需资金从市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市财政局)
  (4)支持建陶(琉璃)企业引进新设备、使用新工艺。《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6〕9号)规定,降低企业技术设备引进成本。鼓励企业引进适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和设备,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和我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先进技术、设备等,给予进口贴息扶持。在省贴息基础上,市级给予再贴息扶持,所需资金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同时,扩大首台(套)等科技保险财政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对企业购买的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综合险,省级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在省补贴基础上,市级再给予保费的20%补贴,适当提高单户企业最高财政补贴数额,所需资金从全市工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和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建陶(琉璃)企业享受以上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市财政局)
  (5)加强高端人才引进。聘请建陶(琉璃)行业国外专家,引进电子商务、研发设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对与景德镇陶瓷大学等外地高校合作委托培养人才的企业,按照培养经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所需资金从市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入选淄博英才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享受《淄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淄办发〔2014〕37号)规定的支持政策,所需资金从相关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市财政局)
  (五)品牌孵化中心(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1.工作思路和目标
  实施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双轮驱动,通过制定、发布联盟标准,注册、运营淄博建陶(琉璃)集体商标,打造淄博建陶(琉璃)地域品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认可度、美誉度、国际化程度高,代表淄博建陶(琉璃)形象的名牌产品、企业自主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引进大型经销商进行采购、销售。
  2.打造淄博建陶(琉璃)地域品牌
  (1)依托市高端新型建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联盟组织及其成员为主体,由联盟盟主单位负责,于2017年年底前研究制定体现淄博特色和水平,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淄博建陶企业联盟标准。(实施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2)加快注册淄博建筑陶瓷(琉璃)集体商标,严格执行国家瓷砖包装标签标准,对达到联盟标准要求并经联盟认可的企业,授权使用集体商标标识。引进国内知名品牌策划、运营公司,提升建陶(琉璃)行业品牌策划和市场营销水平。(实施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通过授权监制或产品推荐等形式,加强与中国建材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等国内顶尖专业机构的合作。(实施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4)加快“陶博会”主办主体由政府向企业转变,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将陶博会打造成为宣传、展示淄博陶瓷(琉璃)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国际知名会展品牌。(实施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5)每年春秋两季佛山陶博会期间,在我市举办高峰论坛活动,加强南北两地互动。加强行业协会和各类商会的合作,每年组织各类展会、论坛等活动15次以上,其中国际性建陶(琉璃)产业论坛3次以上。(实施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培育代表淄博建陶(琉璃)产业形象的企业自主品牌
  (1)选择10家实力强、研发设计能力强、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建陶(琉璃)企业,以专业性、功能性、文化性、个性化产品为突破口,集中各类政策、要素资源进行重点扶持。到2021年,争取全市申报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建筑陶瓷地域(团体)品牌、企业品牌达到3家,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增加2家,达到3家。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每年分别增加1件、2件、2件,达到9件、14件、10件。(实施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2)利用中国(淄博)陶瓷总部和中国财富陶瓷城独栋式、联排式展厅,建立品牌推广和扩大营销网络的桥梁与平台,为入驻企业与全球各地专业采购商和机构提供零距离接触,实现企业品牌塑造,减少贴牌生产、销售。(实施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4.积极推进淄博建陶品牌国际化
  (1)精选5家骨干企业,依托其品牌、资金和运营优势,采取通过在意大利等地先行收购、租赁中小型瓷砖生产企业等形式,率先在意大利设立品牌运营平台。同时,发挥孵化和引领作用,实现生产与销售、品牌与设计、产业链与价值链的良性互动,实现“中国(淄博)设计、意大利制造”的跨越发展。在意大利设立运营机构,专项进行品牌运作、国际合作、研发设计招商。(实施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2)鼓励更多建陶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实施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3)支持建陶企业境外上市和兼并重组,引进世界一流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提升企业国际化品牌形象。到2021年,全市境外上市建陶企业达到1-2家,兼并重组境外企业1-3家。(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5.扶持政策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淄发〔2015〕8号)规定: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工业发展相关资金中列支,相关建陶(琉璃)企业享受该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2)根据《淄博市标准化资助激励办法》(淄政办发〔2015〕28号)规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资助不高于60万元、30万元;主持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资助不高于40万元、20万元;主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联盟标准制定的资助不高于10万元,所需资金从标准化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建陶(琉璃)企业享受该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3)支持企业参加意大利博洛尼亚陶瓷展和西班牙瓦伦西亚陶瓷展等国际展会。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展位费补助按照每个展位9平方米为标准,每个标准展位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展位费7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增加个标准展位增加1万元,每个企业参加同一展会最多补助3个展位。人员费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港澳台地区每人补助不超过5000元,东南亚地区每人补助不超过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补助不超过2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费用支出的50%,每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人。所需资金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建陶(琉璃)企业享受该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推进中国(淄博)陶瓷琉璃城“五个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各项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张店区、淄川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实施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根据本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工作细则,细化工作标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督导。将“五个中心”建设纳入张店区、淄川区及市有关部门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台账、全程督导、定期通报、强化奖惩。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落实扶持资金,确保“五个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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