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1〕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1-5099794
成文日期
2011-01-12
发文日期
2011-01-12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办发〔2011〕1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9〕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审批监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运行体制。
(二)总体目标: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期限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重点是: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整体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克服行政效率低下的体制性障碍的突破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和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的要求,整合内部科室职能,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以撤一建一、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许可科。同时要根据归并职能的变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从体制上解决重审批轻监管、重收费轻服务,以及窗口授权不到位、两头办理等制约行政效率提高的深层问题。
(二)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按照同项整合、同类整合的原则,依法进行归并整合,对社会实施直接管理的行政审批权限,要尽可能完全下放给区县;对附加在法定许可项目上的前置审批事项,要尽可能地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行逐一审核,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发证、变更、延续以及特别规定程序实行流程再造,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每个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超过两级审查,并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按照审批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承诺办理期限。加强对与行政审批关联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将中介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三)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和“一费制”。 推行“联合审批”和“一费制”,就是将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部门事项,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一次收费、统一发证”的要求,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条龙服务。联合审批的重点是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减少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申请,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勘察现场,召集联审会议和重大项目专家会审。相关审批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报批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收费实行“一费制”,由市财政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变多次收费为一次性收费,实现审批与收费分离,杜绝人为的减免缓、乱收费和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和网上全程监控。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要加强行政服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运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系统功能,实现部门与窗口、中心与窗口、窗口与窗口之间,以及市、区县、镇三级中心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网上审批、远程申报和预审、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数据共享、电子监察等功能,构建涵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体化的网上办理系统。
(五)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是各级政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平台,是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便民服务点,镇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都要进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进厅事项、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办公设施、中心标识等“五个统一”的建设标准,做到机构定岗定责,人员落实到位;规章制度齐全,监督管理严格;办事程序规范,上下衔接畅通;办公设施达标,中心管理有序,切实提高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抓紧抓好。行政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统一办理,力争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察、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便捷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对本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为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市政府各部门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议,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衔接处理工作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保障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分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编制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制定“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法制部门要梳理、审定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提出清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的部门都要按要求整合行政职能,提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编制部门批准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前期筹划和后期运行机制的完善工作;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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