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11〕19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淄博市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

与危房改造任务计划

 

2011年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任务目标的最后一年,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郊农村住房建设实施意见》(淄政发〔2009〕40号)、《淄博市农村危房安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09〕34号)精神,制定2011年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群众生活、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城乡统筹、拉动经济增长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加快推进工程实施,圆满完成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切实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2011年全市农村住房建设整村迁建与改造工作,在承接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要在应改造村庄个数、应建还迁房户数、面积等指标上有新的突破。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确保完成已列入整村迁建计划并已开工的村庄建设和改造。主要任务是:保质保量完成在建续建的安置还迁房建设任务;已建成的小区在积极做好群众回迁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配套、绿化等后续工作;市政府下达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年内要全部开工。全市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新开工3.1万户;确保完成27040户、27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6760户、370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各区县具体任务是:

张店区:新开工建设12000户。确保完成5650户(含目前在建3212户)、57万平方米,力争完成9800户、100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淄川区:新开工建设5200户。确保完成3200户(含目前在建600户)、32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720户、38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博山区:新开工建设2400户。确保完成3200户(含目前在建2700户)、32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000户、40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周村区:新开工建设1300户。确保完成3290户(含目前在建3032户)、34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880户、39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临淄区:新开工建设3000户。确保完成3530户(含目前在建2930户)、35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730户、48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桓台县:新开工建设3000户。确保完成3020户(含目前在建2420户)、3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220户、43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高青县:新开工建设1600户。确保完成1030户(含目前在建548户)、1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510户、15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沂源县:新开工建设1400户。确保完成1142户(含目前在建722户)、11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560户、16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高新区:新开工建设1100户。确保完成2916户(含目前在建2696户)、29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300户、33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确保完成目前在建130户、1.5万平方米的还迁房建设改造任务。

(二)整村迁建和改造村居还迁房建设全部完成的,在群众还迁新房后,旧房拆迁率应达到90%以上。

(三)农村危房安置改造任务计划,继续按《淄博市农村危房安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09〕34号)执行。2011年全市计划安置改造农村危房4950户(各区县任务见附表)。

(四)突出抓好亮点。每个区县要建成3个以上环境整洁、有规模、有特点的新农村社区。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2011年是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收官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考虑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研究制定破解难题的对策,凝神聚力,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涉及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要严格执行。要加快农村住房建设各项手续的办理,正确处理手续办理和工程开工建设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快工程进度,又要完善各项手续。市、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时时处处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事事抓安全,以安全施工环境保障农村住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做好土地运营工作,着力解决好制约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关键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建设中腾空集体建设用地的储备运营工作,通过土地运营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加快全市农村住房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认真做好土地手续办理工作,坚决杜绝违法用地和建设小产权房。

(五)加大合村并点力度,高标准抓好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各区县要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把好规划设计关口,加大合村并点力度。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一批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农村社区,坚决杜绝只建新楼,不见新村的现象。

(六)认真做好群众还迁房安置和拆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还迁工作,坚持正面引导,讲求方式方法,让群众平安回迁、和谐回迁。要千方百计加快拆迁和工程建设进度,年内整村迁建完成并且还迁的村庄旧房拆除率要达到90%以上。

(七)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1年全市危房改造的计划为4950户,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市、区县、镇各级财政都要拿出足够资金,对危房修缮改造农户进行补助,保质保量地搞好危房改造工作。

 

附件:2011年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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