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11〕2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淄政发〔2011〕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1〕1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2011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开展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规范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重点是: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整体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抽调专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和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月份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就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部门按照要求在本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研究部署,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2.行政事项清理和方案编报阶段(2011年4月)。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上报事项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设立行政许可科的意见,同时拟订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方案,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编办。方案应包括:(1)部门依法或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上报事项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情况;(2)部门行政事项原承办科室、单位分布情况;(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基本情况;(4)部门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初步方案,包括行政许可科的设立方式、职能、编制、人员以及其他科室、单位职能的具体调整情况等;(5)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安排等。

3.方案审核确定阶段(2011年5-6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提报的两集中、两到位具体方案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返回部门予以修改完善。市编办负责做好各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

4.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7月)。各部门根据市编办审定批复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做好部门内部职能调整和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将行政事项按照要求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同时做好行政许可科的人员配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各部门行政许可科进驻中心过程中需要增设服务窗口或有其他需求的,应提前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落实。

5.整改验收阶段(2011年7月下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督促整改,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全市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总结会议做好准备。

(二)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就是将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部门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一次收费、统一发证的要求,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条龙办理。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主要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6月底前)。针对全市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印发《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6月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开发完成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确保联合审批工作按期实施。

2.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上旬)。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成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各项组织工作;监督、管理和协调联合审批的实施工作。各区县要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9 月)。

组织相关部门对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纳入联合审批的事项、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联合审批流程图,向社会公示。财政、物价部门要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环节的收费事项进行梳理,提出纳入一费制的事项目录,在8月底前制定统一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9月中旬,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联合审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联合审批流程在电子审批服务系统进行模拟演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9月底,邀请部分企业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模拟运行,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办理程序。

4.正式运行阶段(2011年10 月份)。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凡涉及联合审批的建设项目,都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集中受理,由联合审批办公室通过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抄告相关部门,任何窗口、个人不得擅自受理联合审批事项。各联合审批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相应的审批工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保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有序实施。

(三)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底5月中旬)。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0〕14号),3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任务目标、机构设置、办公设施、进驻事项、管理制度、检查考核等要求。4月份,召开全市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统一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各区县要按照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县镇(街道办事处)布局调整实际,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于5月中旬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2.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5月下旬11月底)。全市88个镇(街道办事处)都要按照五个统一(进驻事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办公设施统一和中心标识统一)的要求,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镇(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完善窗口服务、业务受理、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加强电子服务系统的建设,配置必要的电子网络设备,逐步实现与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市、区县、镇(街道办事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既要坚持应进必进、进必授权,避免体外循环、两头办理,又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同的镇(街道办事处)要突出各自的工作重点,不能贪大求全,脱离实际。11月底前全市所有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部完成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和完善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上旬12月中旬)。区县政府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建设完成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由区县政府授牌运行;对未通过验收的便民服务中心,要督促整改完善,进行补验。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进行抽验,确保全面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12月份,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会议。

二、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市政府各部门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各区县、各部门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决定。各区县、各部门要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力求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行政效能最优化、最大化。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艰巨,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加强政策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各部门要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主动参与,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编制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归并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做好职能部门行政事项清理和审定工作;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要求整合行政职能,提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前期筹划和后期运行机制的完善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同步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督察办法,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区县和部门年度作风效能考核的重要指标。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地深入重点区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和经验,予以总结推广。

 

附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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