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淄博市2011年度淘汰落后 产能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1〕99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1-5102459
成文日期
2011-10-10
发文日期
2011-10-12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办发〔2011〕99号
淄政办发〔2011〕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7号)精神,做好2011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及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度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开,确保2011年年底前完成任务。
附件:全市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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