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11〕1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会展业是一种新型的产业形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营造会展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我市会展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推动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会展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会展业,对于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市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多年努力,我市会展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展会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培育出了陶博会等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会展品牌,会展业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市会展业与国内、省内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会展业的规模、影响力与城市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称,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还不健全,龙头企业和品牌展会还需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作为鲁中重要城市,不仅区位优越、历史悠久、环境优美、资源丰富,而且产业基础牢固、交通运输便利、科技实力雄厚、住宿餐饮配套,具备了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对于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契机,以创建区域性国际会展名城为目标,以实施会展品牌战略为抓手,依托我市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整合现有会展市场和资源,突出发展重点,加大创新力度,强化保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实现会展业转型、升级、上水平,不断增强会展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政府积极引导与服务、企业自主经营与规范、行业协会沟通与自律三位一体的会展业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会展产业链的整合与梳理,完善配套服务,加大招商力度,强化对外宣传。到“十二五”末,力争培植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会展骨干企业,努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平和影响力的品牌展会,每年举办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5个以上,省级以上品牌展会10个以上,会展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三、努力拓展和繁荣会展市场

(一)依托国家部委和全国性协会培育品牌展会。进一步密切与国家有关部委、工艺品进出口协会以及中国化工协会、中国轻工商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汽车工业协会等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联系,加强与大型会展专业机构和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更多有影响力的知名展会落户淄博。

(二)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培育品牌展会。以陶瓷琉璃、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医药器械、新材料等产业为支柱,以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厨房设备等产品集群为重点,不断延伸展会领域,开发展会品种,丰富展会内容,培育具有淄博基础产业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名牌展会。

(三)围绕我市特色产品和特色文化培育品牌展会。以有机蔬菜、水果等特色产品和鲁菜文化、齐文化、聊斋文化等特色文化为重点,积极开发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展会活动。充分挖掘有机农产品资源,通过产品展示、农(区)超对接、技术交流等活动,做大做强有机农产品产业。继续举办“绿兰莎啤酒节”、“博山美食节”等展会,着力打造“中国鲁菜名城”。以举办美食节为载体,搭建美食物流、技术流、信息流互动平台,推动餐饮业改革创新,扩大鲁菜和淄博美食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四、努力营造会展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建立会展业发展协调机构。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商务、宣传、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文化、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制订,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组织市政府主(承)办的重大会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协作,合力营造良好的会展城市服务环境。商务部门负责会展行业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发展改革和经信等部门要指导我市基础产业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企业积极办展、参展,并提供技术指导;公安部门要按照大型活动“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对展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安监、卫生等部门要为展会顺利举办提供安全保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会展业的宣传报道,广泛传播展会信息,扩大我市会展业的影响;文化等部门要加大对会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展会主办方和参展方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会展相关行业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会展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为会展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制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加大对会展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会展承办单位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相关土地使用政策,为会展主体提供融资支持。

(三)整合开发展会资源。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行业优势,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协会等开展合作,密切与相关组织的联系,创办和引进相关专业展会。各会展企业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展览公司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探讨联合办展、委托办展和交替办展等模式,引进和承接一批国内外知名展会落户淄博。按照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原则,以打造会展业核心区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全市展览场馆建设布局规划。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搞好展览场馆建设的规范管理和资源整合,对现有展览面积在10000 平方米以上的会展场馆和经市政府同意规划建设的新会展场馆,要科学规划设置场馆与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交通节点,以及连接各城市组团的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场馆的集散能力。要理顺展览秩序,丰富展览内容,合理利用会展资源,有效降低办展成本,推动会展向文明、节约、环保的“低碳绿色”方向发展。淄博国际会展中心要以全国会展行业50 强为目标,加强管理,开拓创新,服务和带动我市会展业加快发展。要统筹规划发展餐饮、住宿、交通、零售、旅游等配套产业,进一步提高大型展会的服务保障质量。要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对外形象。

(四)创新办会办展机制。通过展会机制创新,实现展会运作方式市场化,展示手段科技化,展会管理规范化。在运作方式上,由松散型向集约型转变,由自主办展向异地办展、承接国内知名展会等转变,实现办展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化。在展示手段上,要将先进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应用于展览场馆、展会组织、展会服务等方面,提高展会组织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在展会管理上,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型转变,行政指令型向政策引导型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无序散乱型向规范发展型转变。在体制机制上,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体现市场化管理的特点,使我市会展市场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协调,协会规范监管,企业组织承办,市场化操作运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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