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有关企业纳入高新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管理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2〕4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2-5103404
成文日期
2012-02-10
发文日期
2012-02-12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办发〔201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办法》(淄政办发〔2009〕76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将淄博计保电气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纳入淄博高新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范围,自2011年起纳入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
附件:2011年度纳入高新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管理的企业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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