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15〕30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5-5104514
成文日期
2015-03-30
发文日期
2015-04-02
有效性
失效
淄政办字〔2015〕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研究,确定市政府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分别抓好6类项目的推进、督导和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济青高铁淄博段建设项目
分管领导:刘晓
协管领导:刘荣喜、王克海、孙来斌
实施部门:市铁路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及周村区、桓台县、临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配合做好济青高铁淄博段建设的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对上争取、规划确定、征地拆迁等工作,重点做好淄博站的高水平规划建设及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等工作。
二、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分管领导:许建国
协管领导:刘新胜、赵新法、张鲁辛、沙向东
实施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淄博新城区开发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及张店区政府。
职责:负责抓好新城区内学校、幼儿园、医院、消防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三、黄土崖综合整治和水利重点项目
分管领导:李灿玉
协管领导:霍自国、王永胜、王金栋
实施部门:市生态水系建设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及张店区、周村区政府。
职责:负责抓好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整治项目的各项规划建设工作;抓好新城区防洪河道治理工程、猪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的推进落实;抓好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市政消火栓补建维修工程等。
四、中心城区及全市统筹重点项目
分管领导:刘东军
协管领导:周洪刚、王树银
实施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及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抓好中心城区及全市统筹重点项目的新建、续建工程的推进落实工作。
五、新城区城建重点项目
分管领导:刘东军
协管领导:周洪刚、王树银 、沙向东
实施部门:淄博新城区开发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淄博供电公司、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及张店区政府。
职责:负责抓好新城区各项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六、交通公路重点项目
分管领导:刘东军
协管领导:周洪刚、翟乃利
实施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职责:负责配合抓好济青高速、滨莱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抓好国省道大中修项目建设和争取工作;抓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储备项目的策划、论证和争取工作。
对各重点项目,要按照“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半年一点评”的要求,加强日常调度督导,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附件:2015年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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