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落实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2016年度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政府督查室按照项目化、重点化、简约化的原则,将报告和规划中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化为131个重点项目,落实到各级、各相关责任单位,实施跟踪督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各自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时间倒排,任务细化、项目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项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目标任务。

市政府督查室将就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调度通报。请各责任单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于2016年4月、7月、10月和2017年1月的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3182038),同时报送电子版(政务内网邮箱:zbdchsh@zb.sd.gov.cn)。

 

附件: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8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