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10〕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新特优工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鼓励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9〕2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经审核,确定山东东岳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淄博市第二批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现予公布。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人才、资金、土地、研发、税收等方面制定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要用足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淄博市第二批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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