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10〕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0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一日

 

2010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我市将承办第二十二届省运会,这是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城市形象的难得机遇,同时,今年也是市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2008—2010年)活动的最后一年,全力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意义重大。为确保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提升整治标准、改进管理手段、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长效管理,努力推动城乡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为二十二届省运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全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政府驻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及所有村庄,重点是省运会“赛、住、行、游”所涉及的主控道路(路段)和重点窗口、出入口道路、旅游景点。

主要工作目标是,在近几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突出一个重点(迎省运会重点区域),开展五项整治(城乡垃圾、环境污染、城市“六乱”(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绿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力推进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集中攻克城市管理的顽疾、难点,有效改善城乡环境的薄弱环节,确保省运会“赛、住、行、游”所涉及部位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推动城乡面貌实现根本改观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迎省运会重点区域整治

一是“四线一点”综合治理。“四线”即济青高速沿线、胶济铁路沿线、中心城区南外环沿线、昌国路沿线,“一点”即火车站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对“四线一点”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危旧建筑、杂乱建筑、违章建筑进行综合整治和清除,提升“四线一点”两侧的建筑档次和水平;植树造绿美化景观,在沿线两侧建设高标准绿化林带,充实提高现有绿量,依靠高档次的绿化提升景观效果;对“四线一点”两侧及城区部分道路两侧立面进行全面提升改造,改善城市形象;加大解决“脏、乱、差”问题工作力度,巩固提高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二是中心城区南部区块环境治理。集中力量做好滨博高速以东、湖罗路以西、昌国路以南、胶王路以北区块的环境整治。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作业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中解决乱搭建、乱堆放、乱悬挂、乱涂画、占道经营、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垃圾和污染问题。三是省运会重点部位环境治理。围绕省运会“赛、住、行、游”所涉及运动员驻地、比赛场馆、参赛所经路线、旅游景点、窗口部位及周边环境,实施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二)城乡垃圾整治

一是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的环卫保洁体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扩大保洁范围,消灭死角和盲区。城区全面实现“一日两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 非城区实现 “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完善城区主要道路定时冲洗和每日洒水降尘作业制度,特别要加强连通省运会“赛、住、行、游”的重点道路、场所的保洁,同时要加大投入,逐步从人工作业向机械化作业转变,进一步提高保洁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快健全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建立健全“袋装收集、定点投放、集中运输、无害处理”的运行机制;加快垃圾池、收集站、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年内全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各区县、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大镇村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完善镇村环卫管理体制,4月30日前建立、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所需人、财、物到位;南定、傅家、沣水、湖田、双杨、罗村、南郊7个镇3月底前垃圾处理体系要开始运行。三是加大建筑工地治理力度。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四是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扩展建设。 6月1日前全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率先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五是加强老旧小区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实行规范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当地政府实行托底管理。(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清理河道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加强监管,保持河道整洁;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及时查处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做到水清、岸绿、坡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水利与渔业局)

(三)环境污染整治

对全市所有相关行业实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对所有化工企业及产生其它异味的非化工企业实施化工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取缔所有“土小”企业,抓好散落在农村的化工、建陶、建材等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私拉乱倒、偷排偷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城区烟囱冒黑烟现象,城区企业的炉窑要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茶水炉、小餐饮饮食灶、浴池锅炉等全部改烧清洁燃料;加强交通干线、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所有排放烟尘、粉尘及化工异味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确保省运会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四)城市“六乱”整治

加大城市 “六乱”治理力度,突出整治城乡结合部、脏乱差区块、背街小巷,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以及乡镇驻地和村庄等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和重要区域。一是统一规划、定点设置露天经营摊点、临时疏导摊位或便民街,严格治理、规范管理城区内洗车点、摩托车维修点、自行车维修点;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便民市场、劳务市场,方便市民,疏导商贩,从源头上解决占道经营问题。二是对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对陈旧建筑物进行粉刷或改造,对墙体、立式平面、建筑物顶部广告进行整治;按照“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刷干净,乱搭乱建拆干净,陈旧建筑粉饰一新,广告牌匾设置一新,沿街门脸修饰一新”的要求,对中心城区15条道路进行立面整治。统一整治、设置门头牌匾,严格控制临时性宣传广告的设置。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清理乱贴乱画。三是深度治理户外广告,拆除没有规划手续和手续到期的大型立柱广告牌,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档次,美化、亮化城市景观。(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绿化美化整治

继续抓好建成区外沿水系、沿道路、环城镇、环企业、环村庄“两沿三环”绿化工程,加强路域环境绿化治理,做好可视范围内荒山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加强病虫害防治,对死株枯枝、缺株断垄等及时清理、补植和修补,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完好。(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林业局)

对建成区内实施绿化美化、亮点打造、环境提升, 抓好城区便民绿地建设,实施“鲜花进城”工程,提升城市绿化的艺术含量和文化品位,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简洁大方、欢乐祥和的城市绿化景观。加强对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繁华地段、车站及相关的周边道路绿化带、精品绿地的养护管理,保持绿化带、精品绿地整洁、卫生、完好。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确保省运会期间整洁优美、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严格控制并及时清理沿途撒漏,加强扬尘治理;开展平交道口整治,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并保持整洁、卫生;加强交通管理,依法查处公路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国道、省道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开展超限超载撒漏治理,依法查处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车辆;对交通干道两侧的物流货运市场进行治理,硬化场地,加强冲洗,杜绝货运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标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各级特别是基层负责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创新措施,积极破除城市环境中存在的难点和顽症。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坚持理念创新与手段优化并举、拓展思路与拓宽领域并重的原则,推动实现长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功能,扮靓城市形象,使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城乡面貌的崭新变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第三年规范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全市城乡环境整洁、有序、和谐”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机制、完善监督奖惩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保障城乡环境始终处于整洁、优美的状态。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特别要强化迎省运会环境整治责任的落实,2010年4月10日前,完成对省运会涉及道路(路段)周边、重点窗口、出入口、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的排查,逐段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并登记在册,建立整治档案,重点部位的环境整治任务6月底前必须完成。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于4月15日前将整治活动方案及迎省运会整治档案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强化协调推进。本次整治工作按照“市区联动、以区县为主、属地管理、区县负总责”的原则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各专项整治的策划、协调、组织、督办,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严格管理,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难后易、先全面整治后集中突击、硬件软件齐头并举”和“统筹实施、协调推进”的原则,分阶段推进各专项整治,实现进度、质量、安全、效能的统一。要坚持多方联手整治,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积极支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社会等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营造城市建设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 加强督查考核。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日巡查、周暗访、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强化对整治活动的督查调度。各牵头部门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高新区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化检查督促,强化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对上级交办任务的督促检查,加大对整治活动的督查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核机制,适时督查、定期考评,并及时公布结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问责。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和考核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好督查考核。

附件:淄博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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