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明电〔2010〕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组织好今年全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地度过夏季用电高峰,现将《2010年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早研究部署,抓紧做好准备,切实保障夏季电力供应,为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0年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用电水平呈现不断攀升态势,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工业产能释放较快,加之气温较常年偏低,自3月1日网供负荷突破300万千瓦后,用电水平保持高位运行,网供最高负荷达到357.5万千瓦,按可比口径,已经三次刷新淄博电网历史最高纪录。预计进入炎热天气后,制冷负荷与工业负荷叠加,淄博电网网供负荷可能突破380万千瓦,特别是第22届省运会期间,安全可靠供电任务将更加艰巨。根据省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分析,由于近几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明显偏低,发电能力不能适应用电需求的矛盾再次显现。预计今年夏季用电高峰期,我市电力缺口在60万千瓦左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充分准备,积极应对,确保圆满完成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的各项电力保障任务。

一、总体目标

立足于转方式、调结构,加大节能降耗力度,促进经济较快增长;立足于保民生、保省运,按照有序用电、有保有限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省运会和重点单位(企业)用电需求,把各项电力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非计划拉闸限电和电网大面积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电网管护,提高电网可控、在控、能控水平

淄博电网现以500千伏、220千伏系统为主网架,220千伏系统与西部济南电网、东部潍坊电网形成环网,南北方向与南部莱芜电网和北部滨州电网、东营电网形成环网供电,形成了南北两个供电网络。目前网内共有17座220千伏变电站、53座110千伏变电站、18座35千伏变电站,加上电厂直配带出负荷,综合最大网供负荷供出能力500万千瓦左右。但由于负荷供给的不平衡性和电源分布的差别,以及电网承载能力受环境温度的影响,局部供电区域特别是北网在夏季供电高峰时的供电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缓解北网供电压力、强化南网供电可靠性出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实施220千伏位周线、济付线短接淄肖线开环方案,及时将周村站、肖镇站、明集站35万千瓦负荷调出北网至济南电网供电。提前实施220千伏龙状线、惠化线短接工程,尽早解决开环后南北电网变电站停电调电,辛店电厂220千伏母线检修易引发大面积停电,川付线、南川与南付线三角环安全隐患以110千伏线路输送“卡脖子”等问题。

(二)加大对输变电设备和城市电网配电设施的巡视检查针对夏季雨水多、气温高、负荷重、线路弧垂大、树木生长快的特点,各发、供电产权单位要对重点线路缩短巡视周期,避免外力破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设备运行、线路故障要充分利用负荷低谷及时排除、消缺,确保不影响正常供电。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供、用电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反事故演习,提高各级供电企业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认真做好防汛、防雷工作,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汛(防雷)专业机构,对防汛重点部位、雷暴走廊及易击段线路进行巡查和防范真正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处在河道、岸边等易冲刷部位的线路和低洼、易进水及危险地段的变电设施要进行特巡,切实做好室外设施的防雨、防潮工作,确保各类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四)周村区政府要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关于对三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事故隐患进行督查的通知》(淄政督通[2009]13号)要求,落实责任,做好工作,力争6月底前将木材交易市场迁移出110千伏周塔Ⅰ线、Ⅱ线电力线路保护区。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调度,营造和谐发、供、用电关系。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要强化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及时公开电网运行信息,为发、用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按照淄经贸发〔2010〕46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电力紧张情况下限电拉路应对措施,严格执行电网超负荷和事故拉路序位,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肃调度纪律,确保发电企业按电网需求调峰调荷

迎峰度夏期间是电网运行的特殊时期,原则上对输变电设备、发电机组和运行锅炉的各类检修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迎峰度夏期间一律不安排上述三类设备的计划停电和检修,力求电网全结线、全保护运行。

(一)强化安全生产,精心做好发变电设备维护。各发电企业要针对发变电设备夏季运行特点,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加大设备维护力度,精心养护,及时消缺压缩检修工期,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在度夏前完成全部检修,杜绝设备带病入夏。要坚持安全检查常态机制,重点开展电气设备绝缘、防雷、防火、防汛、防小动物检查和反误操作、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确保机组安全运行,稳发满供。

(二)加大电煤储运,保障发电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制定可行的电煤保障预案,抓住当前煤炭供应相对宽松的有利时机,广开渠道,省内与省外并举,合同与市场相结合,按照“先价后量,丰存枯用”的市场策略,全力抓好电煤储备,力争在迎峰度夏期间用电高峰到来之前把电煤库存提高到20天以上用量。

(三)严肃调度纪律,自觉服从调度机构统一指挥。电力调度机构要依法调度,严肃纪律。各发电企业要在完成发电计划的基础上,自觉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峰调压指令,多发多供,积极参与电网调峰调压。因电网调峰多发的电量,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淄博供电公司共同向省有关部门申请增补指标并足额结算。对延误和拒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将依据国务院《电网调度条例》追究发电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深化节能减排,引导电力需求侧有序合理用电

迎峰度夏期间要贯彻节能减排目标要求,针对夏季负荷分布及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引导电力需求侧节约有序用电。

(一)把保民生、保省运作为电力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供电企业要密切关注电网运行及电力供需动态,根据天气变化和用电规律,超前预测,精心调度,讲政治、顾大局,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和省运会比赛场馆及重要活动现场用电。同时,要确保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及必须连续生产的重要用户的电力需求。

(二)对能耗控制异动区县和企业进行预警调控。迎峰度夏期间要认真执行《淄博市节能降耗工作预警调控方案》,凡是列入预警调控的区县原则上扣减网供负荷限额的5%-10%;特别要重点监控省、市重点用能企业用电状况,将未按期完成能耗指标的企业纳入各类限电方案第一序列,并按照“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要求,逐一落实好错峰、避峰负荷。

(三)进一步延伸、完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功能。各级供电企业要加强负荷管理系统主站维护,扩展系统终端,落实用户掉闸措施,并建立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制度。要在依靠技术监控负荷、电量上下功夫,力求技术监控用电负荷达到电网正常网供负荷的25%以上,切实保证在关键时刻用得上、限得下,实现有效错峰、避峰。要根据负荷特性,帮助、指导企业设计个性化错峰、避峰方案,合理提高低谷用电潜力和电能利用率,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用电需求。

(四)贯彻“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有序用电原则。要根据电网负荷变化动态,把错峰、避峰、轮休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合理安排本地区工业企业生产班次和“开四停三”、“开三停四”、“开二停五”等用电方式,及时将有序用电方案配置到负荷监控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限电不拉路。

(五)积极倡导节约、有序用电,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要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广电力蓄能、热泵、绿色照明和高效电机、建筑、交通运输等节能环保技术,实施节约用电示范工程,强化全社会节电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节约用电观念,带头节约用电。要有效控制城市景观照明、霓虹灯广告及办公楼、宾馆、饭店、大型经营场所的空调用电,减少电能浪费。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煤电运工作顺畅有序

(一)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电煤供应、发电供热以及节约有序用电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煤电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切实做好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煤电运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二)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煤电运工作中的问题,防患于未然。铁路部门要确保运力支持,对发电企业提报的电煤请车计划要做到有请必装,来车必卸。交通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路电煤运输应急预案。煤炭部门要完善市内煤电企业互保机制,在发电企业出现电煤短缺时要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进一步落实绿色通道有关政策,确保电煤运输快速畅通。对目测未严重超限超载以及没有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非法超限超载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对超限超载10%以下的车辆,不扣、不卸、不罚、直接放行。

(三)建立迎峰度夏工作协调和信息通报制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淄博供电公司要根据电网运行实际,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例会,通报运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对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各区县、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门信息员,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发、供电企业一线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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