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季火灾形势的严峻性,把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把握春季防火工作规律,深刻分析当前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级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检查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检查整治:一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化工生产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三是小餐饮、小购物、小住宿、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九小场所”;四是经营(生产)、储存、住宿在同一建筑的“三合一”场所及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清除,决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对火灾防控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区域,要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山林防火工作,特别是扫墓祭奠区域,要制定周密计划, 加强对林区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有效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春季消防宣传工作,推动消防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春季防火宣传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利用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倡文明祭扫。对居民家庭特别是“孤老户”、“病残户”要重点关注,做好防火安全巡查提示。要督促群众自觉清理房前屋后和楼道堆放的可燃杂物,提倡有条件的居民家庭配备家用小型灭火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普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以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发现火灾隐患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村()民委员会要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上开设的消防频道,组织群众学习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四、强化执勤战备,切实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强化执勤战备,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辖区开展“六熟悉”,切实掌握水源、道路等情况,重点研究易燃建筑密集区、露天堆场以及大风天、缺水条件下的灭火、救人战术措施,开展实地演练;要加强战勤保障工作,维护保养车辆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好连续作战的战勤保障。公安消防部门与林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一旦发生山林火灾,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山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疏散受灾群众,保护林区及邻近的居民点、文物古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严防山火进村、进城。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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